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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非转让房地产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打印本页]

作者: 朵朵爸    时间: 2009-10-20 20:46
标题: 非转让房地产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最近,某旅游开发公司将一景区的开发经营权出售给另一家开发企业,因原公司在景区已经开发了一些悬空栈道、基础设施等固定资产,因而在转让经营权作价时主要以这部分固定资产作为转让价格。对于景区内建造的旅游设施转让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企业与征收机关存在分歧,征收机关认为要征收土地增值税,其主要理由是企业实质上是转让地面建筑物及构筑物,属于转让不动产;而企业认为是转让旅游景区的经营开发权,在所签订的协议也明确说明是经营开发权的转让,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对此转让行为究竟要不要征收土地增值税,实际上是一个涉及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问题。


作者: 虚心的人    时间: 2009-10-20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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