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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土地增值税如何进行汇算清缴 [打印本页]

作者: 阿斯兰    时间: 2009-10-20 12:53
标题: 土地增值税如何进行汇算清缴
   问题:我公司系房地产开发企业,现有一项目要进行土地增值税汇算,汇算结果是:普通住宅增值额-100万元,非普通住宅增值额150万元,公建增值额-100万元,合计增值额-50万元,关于我公司该项目应如何缴纳土地增值税,请问以下两种理解哪种正确:1、我公司增值额为-50万元,因此我公司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2、普通住宅和公建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非普通住宅因为有增值额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答复:
作者: lawer    时间: 2009-10-20 13:29
qingjiaoqingjiaohehe
作者: qianliche    时间: 2009-10-20 13:31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作者: gffjgf    时间: 2009-10-20 13:35
书到用时方恨少,学习
作者: 毛毛2002AB    时间: 2009-10-20 13:41
有答案了吗?我也想学习一下
作者: 丘剑峰    时间: 2009-10-20 13:43
正用得上!
作者: 小振    时间: 2009-10-20 13:52
分开核算的啊
作者: 涵方    时间: 2009-10-20 14:28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作者: 涵方    时间: 2009-10-20 14:30
分业态分别核算增值额
作者: hjs666@sina.com    时间: 2009-10-20 14:42
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作者: 一路唱响    时间: 2009-10-20 14:59
学习一下谢谢:
作者: 老年使者    时间: 2009-10-20 15:13
负增值。。。。。。。。。。。。。
作者: 一瓣花片    时间: 2009-10-22 16:40
看看看。虚心学习
作者: 冰山一角    时间: 2009-10-23 16:48
需要学习学习。。。。。
作者: SHENWEI    时间: 2009-10-23 17:56
分享一下,
作者: luzy123456789    时间: 2009-10-23 19:45
标题: cc
条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涉及公司登记事项的,依法办理变更
作者: hp_fanhua    时间: 2009-10-23 23:00
真的这个问题以后会碰到的,学习看看有好处。
作者: 709265678    时间: 2009-10-29 13:36
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作者: qjpency    时间: 2009-11-2 14:57
同一项目可以一起清算啊
作者: jack8977    时间: 2009-11-2 15:31
学习一下,谢谢,有用
作者: 梦里飞花    时间: 2009-11-2 17:11
书到用时方恨少,学习
作者: 雪枚    时间: 2009-11-8 22:03
一定要好好学习学习。
作者: 水村    时间: 2009-11-9 09:26
学习,谢谢楼主提供资料!
作者: mskxq    时间: 2009-11-9 10:29
我想学习!谢谢!
作者: tanrui    时间: 2009-11-9 11:28
21111111111111
作者: beitabeita    时间: 2009-11-10 17:28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作者: 李一一一一    时间: 2009-11-22 17:33
谢谢,shn shn
作者: 李一一一一    时间: 2009-11-22 17:34
谢谢,想学一下,如何看到?
作者: 四川成都    时间: 2009-11-22 20:27
土地增值税如何进行汇算清缴
作者: 初来匝道    时间: 2009-11-23 09:20
看下、、看下、、、、
作者: 汤冲    时间: 2009-11-23 11:00
可以合在一起计算增值额,比如你的财务帐簿就没按业态设置,没办法分开核算的话(买住宅送有产权的车库,全部都是这样销售的)。。。

[ 本帖最后由 汤冲 于 2009-11-23 11:05 编辑 ]
作者: 昔昔    时间: 2009-11-23 15:40
究竟是那个呀,有没有什么明确的法律法规呀,谢谢!
作者: Lei    时间: 2009-11-25 09:27
我也想学习一下,谢谢分享!!
作者: 轻盈盈    时间: 2009-11-26 15:41
学习学习。。。。。。。
作者: 观海闻涛    时间: 2009-11-27 12:53
学习。。。。。。。。。。。
作者: lantracy    时间: 2009-11-27 15:42
学习学习。。。。。。。
作者: 只供精品    时间: 2009-11-27 23:13
好好学习一下。
作者: 樱花草    时间: 2009-11-28 10:23
学习一下,分享一下
作者: 阿嚏1221    时间: 2009-11-28 10:57
如何计算    好好学习
作者: wuwuwuwu    时间: 2009-11-28 11:00
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作者: 童浪子    时间: 2009-11-28 11:02
新手学习.................
作者: 由龙剑    时间: 2009-11-30 15:25
学习学习
作者: 我是会计人    时间: 2009-11-30 15:59
也来看看,是怎么一回事呢
作者: tigeeeer    时间: 2009-11-30 17:07
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作者: GX云烟    时间: 2009-12-1 11:53
新手学习中!!!!!!!!!!1
作者: jimlee    时间: 2009-12-1 12:11
有答案了吗?我也想学习一下
作者: 足球杰杰    时间: 2009-12-2 11:21
如果企业拥有房产产权的‚需缴纳房产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1、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作者: ybw1987211    时间: 2009-12-4 20:32
这个貌似很难 啊
作者: 袁邓菲    时间: 2009-12-5 22:32
路过看看学习学习,谢谢楼主
作者: 柳叶和烟999    时间: 2009-12-6 15:54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作者: 曾老师    时间: 2009-12-8 11:39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作者: moralds    时间: 2009-12-8 12:09
标题: ok
okkkkkkkkkkkkk
作者: 天使之城    时间: 2009-12-8 18:50
分开交吧

是不是
作者: 大奎    时间: 2009-12-8 19:30
这个问题好好学习一下啊,谢谢
1
作者: 海儿    时间: 2009-12-8 21:08
看看有些什么内容~~~~
作者: 李锐    时间: 2009-12-8 22:33
看看学习?
作者: 殊途    时间: 2009-12-9 16:56
不是太懂!学习一下!
作者: diandian5550    时间: 2009-12-9 17:03
学习   
作者: 躲猫猫    时间: 2009-12-9 17:28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作者: lj_guo    时间: 2010-1-22 17:25
真清算,就该洗牌了。。。
作者: lj_guo    时间: 2010-1-22 17:26
比较简单的案例啊..........
作者: haotian    时间: 2010-1-25 00:01
看看,学习学习。谢谢
作者: 江苏    时间: 2010-1-25 22:25
:(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作者: k9972929    时间: 2010-1-25 23:15
学习学习,共同进步才是硬道理
作者: 枫火漫城    时间: 2010-1-26 09:24
怎么每个帖子都要回复啊
作者: 小柳    时间: 2010-2-2 13:21
应分别核算土地增值税
作者: 从容的尊贵    时间: 2010-2-11 21:28
dfsgdsgdsg
作者: 朱雨桐    时间: 2010-2-11 21:33
有答案了吗?我也想学一下
作者: wzd04110793    时间: 2010-3-2 22:12
标题: 期待
每个话题都是一份期待,谢谢
作者: 琉璃草    时间: 2010-3-3 15:51
看看,学习学习耶,呵呵
作者: 陈晶    时间: 2010-3-10 22:11
认真学习学习
作者: 昔昔    时间: 2010-3-11 11:53
我觉得也是应该分开核算的吧。
作者: libing0351    时间: 2010-3-12 21:43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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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iyi7225    时间: 2010-3-29 11:58
学习,学习。好贴
作者: 心情愉快    时间: 2010-3-29 13:50
很想知道应该怎么做
作者: 四川成都    时间: 2010-3-29 20:38
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作者: liyongqu    时间: 2010-4-13 09:01
标题: 分别核算
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作者: yangcao    时间: 2010-4-21 22:17
本帖隐藏的内容需要回复才可以浏览
出自房地产会计网www.fdckj.com,地址:http://www.fdckj.com/thread-22537-1-1.html
作者: kjysm    时间: 2010-5-7 16:17
用得上。。。。。。。。。。。。。。。。
作者: 人面不知    时间: 2010-5-7 16:27
很实用的东东,看看!!!
作者: 仙人掌花开    时间: 2010-5-13 13:43
好好的学习一下,
作者: fanjunais    时间: 2010-5-15 15:37
qiao qiao......................
作者: 胡小薇    时间: 2010-5-24 15:13
土地增值税应该分开核算
作者: zggkj    时间: 2010-5-29 17:45
很想知道答案。
作者: zggkj    时间: 2010-5-29 17:47
要交多少呢?怎样计算?
作者: 高俊波    时间: 2010-5-29 19:08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休息休息休息休息休息休息
作者: 挑战极限    时间: 2010-5-29 20:54
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宁夏、西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做好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收入确认的问题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认收入;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的,以交易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所载的售房金额及其他收益确认收入。销售合同所载商品房面积与有关部门实际测量面积不一致,在清算前已发生补、退房款的,应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调整。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支付的质量保证金,其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约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发票的,按发票所载金额予以扣除;未开具发票的,扣留的质保金不得计算扣除。

  三、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问题

  (一)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在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二)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的,按照以上方法扣除。

  上述具体适用的比例按省级人民政府此前规定的比例执行。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既向金融机构借款,又有其他借款的,其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时不能同时适用本条(一)、(二)项所述两种办法。

  (四)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财务费用中计算扣除。

  四、房地产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的扣除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扣除。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契税的扣除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契税,应视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扣除。

  六、关于拆迁安置土地增值税计算问题

  (一)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本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确认收入,同时将此确认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补偿费。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给回迁户的补差价款,计入拆迁补偿费;回迁户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补差价款,应抵减本项目拆迁补偿费。

  (二)开发企业采取异地安置,异地安置的房屋属于自行开发建造的,房屋价值按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计算,计入本项目的拆迁补偿费;异地安置的房屋属于购入的,以实际支付的购房支出计入拆迁补偿费。

  (三)货币安置拆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合法有效凭据计入拆迁补偿费。

  七、关于转让旧房准予扣除项目的加计问题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条例》第六条第(一)、(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计算扣除项目时“每年”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一年;超过一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以视同为一年。

  八、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加收滞纳金问题

  纳税人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的,不加收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作者: 云舒2010    时间: 2010-5-29 21:15
标题: 谢谢
虚心学习,谢谢各位老师的先进经验。
作者: hnjsdxxb    时间: 2010-5-30 17:22
谢谢啦,看看哦
作者: sj387    时间: 2010-6-1 16:51
主要功能产品成本 不能这种说明了
作者: ynwsqb    时间: 2010-6-7 17:02
学习新知识
作者: sdcjlq    时间: 2010-6-7 17:05
好好学习一下,谢谢分析
作者: sdcjlq    时间: 2010-6-7 17:24
应分别计算增值额。是的好好学习一下啊
作者: 578714852    时间: 2010-6-7 17:38
我要看回复后的内容啊
作者: 李锐    时间: 2010-6-8 11:02
标题: 是的反算的反算
是的反算的反算的的反算范德萨
作者: 靖航    时间: 2010-6-8 11:07
学习学习¥%%……&*
作者: corrine784533    时间: 2010-6-10 16:29
用不用钱呀!我太穷了!
作者: 吕从江    时间: 2010-6-10 17:23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作者: 简枫    时间: 2010-7-12 14:40
今天下去就在研究这个,好好学习一下!
作者: 黄快刀    时间: 2010-7-13 10:04
学习学习,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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