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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企业和个人取得扣缴税款手续费纳税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王娜1980    时间: 2009-10-20 11:41
标题: 企业和个人取得扣缴税款手续费纳税问题
南京某企业为扣缴义务人,在支付劳务报酬等款项时,代扣了相关税款。单位从税务部门取得手续费后,将一部分手续费奖励经办人员。企业财务人员向税务部门咨询,企业和个人取得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如何纳税?


作者: 风雪夜归人    时间: 2009-10-20 11:59
企业交所得税,个人不交。
作者: 落英宾纷    时间: 2009-10-20 12:45
我们遇到这样的问题,看看楼主有何高见
作者: 落英宾纷    时间: 2009-10-20 12:47
楼主的答案好象有点问题。对金融机构取得手续费的管理办法,是否可以延伸到其他单位使用,这个没有明确的规定。通常单位都是直接将这部分手续费奖励财务人员。
作者: qianliche    时间: 2009-10-20 13:43
我们单位奖励给了财务人员,看看版主高见
作者: 涵方    时间: 2009-10-20 14:14
我们遇到这样的问题,看看楼主有何高见
作者: 涵方    时间: 2009-10-20 14:17
奖励给财务人员,但是否要入收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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