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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地下车位出租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小马过河    时间: 2009-10-17 21:06
标题: 地下车位出租问题
我们公司出租地下车,租金由物业公司帮我们收取,物业公司只收取一部的管理费,这部分出租租金怎么向物业收取?还有你们公司地下车位出租怎以操作的?急急急!!!!!!!!
作者: 风月无边    时间: 2009-10-17 21:22
物业公司代收,出租发票由房地产公司开具就可以了

物业公司做其他应付款
作者: 石振业    时间: 2009-10-18 09:31
1、地下停车场一般应由专门的停车管理公司或者物业公司管理,产权所有者可以与之签订协议或合同,(如果物业是自己下属公司最好),由物业公司代收车位租金,并收取租户车位管理费。
2、公司单独单独申请一台发票机,用来收取车位租金时开具发票,并于每月月底按照发票数与物业公司核对往来账,收取租金
作者: 石振业    时间: 2009-10-18 09:33
补充一下:发票机丢给物业公司,让他们去开就好了
作者: 黑丫    时间: 2009-10-19 11:21
同意二楼做法。
作者: 李会5288    时间: 2009-10-20 11:04
标题: 回复一楼
你说的出租是临时出租还是依租代售?临时出租好办,另一种出租是一次性收款(租期30年或更长)实际就是卖车位!!!
作者: 水手    时间: 2009-10-20 15:08
物业公司代收发票由出租方开,节省一道税款
作者: 深综指    时间: 2011-6-11 10:56
如物业公司是自己的,车位又是临时出租,那就由物业公司开服务费收入一起入账
作者: 深综指    时间: 2011-6-11 10:57
避点房产税也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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