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房地产公司“假按揭”的相关税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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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风月无边
时间:
2009-10-17 21:03
标题:
房地产公司“假按揭”的相关税收问题
(1)假按揭是否应征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
问:我公司因资金不足,而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银行的融资渠道又很狭窄,故我们采取了假按揭的方式,即让我们公司员工用自己或亲属的名字,签定个人预购商品房协议,我们支付个人首付款后,收到银行给付的住房按揭款,账务处理是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不是“预收账款”),但税务机关认定我们的此项假按揭也应依预征率计提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和依计税毛利率计算企业所得税。但我们这根本不是售房款而只是融资款,假按揭难道也要交这些税吗?
答:如您所言,房地产开发企业为扩充融资渠道和节约融资成本,多采取假“按揭贷款”此常见方式,融入资金计入多计入“其他应付款”或“长期借款”,并将承担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或开发成本。应该说“假按揭”不仅骗取了银行信贷资金、造成房地产虚假繁荣的表象,同时在税收上,企业也通常以 “假按揭”,并没有真正意义的销售为借口,拒绝履行纳税义务。
对假按揭是应依其行为实质认定属融资款项还是应依其表面的法律形式作为税收收入来缴纳税款,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并无针对性的明确规定,各地税务机关的征管作法也不完全一致,但其主流意见认为对假按揭贷款,不能因企业的违法操作而获取税收利益…………
作者:
wwb1985
时间:
2009-10-17 21:36
我来看看
作者:
zhangyingxia
时间:
2009-10-17 22:19
也来学习一下。
作者:
云中飞
时间:
2009-10-17 22:24
来学习
作者:
hhhunter119
时间:
2009-10-20 16:52
很实用,谢谢分享。另外如何获得房币?
作者:
fanjunais
时间:
2009-11-8 09:17
hao tie..................
作者:
不着急
时间:
2009-11-22 21:13
有这么多的知识要学习,我要很努力。
作者:
嘉宏
时间:
2009-11-23 10:18
应该交税
作者:
胡小薇
时间:
2009-11-23 10:26
共同学习进步,继续努力
作者:
ganlo
时间:
2009-11-23 22:44
问题很多啊 看看吧,谢谢了
作者:
三空先生
时间:
2009-11-24 22:44
问题很多啊 看看吧,谢谢了
出自房地产会计网
作者:
qq1998
时间:
2009-12-1 18:48
学习---------房地产公司“假按揭”的相关税收问题
作者:
jjhbs
时间:
2009-12-1 20:11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好贴好贴顶顶顶顶顶顶
作者:
jjhbs
时间:
2009-12-1 20:13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好贴好贴好贴好贴好贴好贴
作者:
广州朱先生
时间:
2009-12-1 20:26
多好贴子,一定要好好学习
作者:
人鱼儿
时间:
2009-12-5 15:24
看有什么好办法,回复学习学习
作者:
卡尔
时间:
2009-12-16 22:14
现实中普遍存在,关注
作者:
cy3769
时间:
2009-12-25 11:15
存在类似问题,一同学习
作者:
白云蓝天
时间:
2009-12-25 11:23
现实中普遍存在,关注
作者:
白云蓝天
时间:
2009-12-25 11:24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共同学习进步,继续努力
作者:
林高平
时间:
2009-12-25 11:32
很实用,谢谢分享。
作者:
天柱睛雪
时间:
2009-12-27 12:55
也来学习一下。
作者:
远航山水
时间:
2009-12-27 20:25
学习学习,谢谢了
作者:
gxlinyu
时间:
2009-12-27 21:20
学习学习
作者:
蔡景意
时间:
2010-1-29 20:45
看看,ipnuggh
作者:
rencao
时间:
2010-4-8 15:49
很想学习、学习!
作者:
gsgl
时间:
2010-4-9 22:02
感谢楼主的辛苦工作
作者:
lsm9696
时间:
2010-4-24 22:09
学习,ygeef
作者:
中国税务
时间:
2010-11-30 11:12
标题:
退热问题热望突然
fdtretrewtwe
作者:
周末愉快
时间:
2010-11-30 12:39
标题:
好
这个得好好学习,太有用了
作者:
周末愉快
时间:
2010-11-30 12:44
标题:
凯
为什么不有下载啊
作者:
桔梗
时间:
2010-11-30 13:35
学习学习,这个是大部分的情况
作者:
张泽洋
时间:
2010-11-30 14:11
学学学,哦好好好
作者:
秋日风景
时间:
2010-11-30 15:25
wo xiang kan lan
作者:
yoyo0901
时间:
2010-12-2 09:53
标题:
谢谢分享
这是一直要搞懂的问题
要学习啦
作者:
85208409
时间:
2010-12-3 15:02
控制房地产企业贷款就是为了控制房地产市场,而假按揭正式应对控制房地产贷款的措施之一,针对假按揭现象,不知道国家会不会出台征税的制度,来维护控制房地产企业贷款的最初目的。
作者:
张玉琪
时间:
2011-1-13 09:33
真想学习学习
作者:
msdc2008
时间:
2011-2-18 21:54
很实用,谢谢分享。另外如何获得房币
作者:
地铁置业
时间:
2011-2-19 09:16
学习!!!!!!!!!!!!!
作者:
边际
时间:
2011-2-19 10:49
好好学习,天天进步
作者:
wubo8311
时间:
2011-2-19 10:59
标题:
看看
银行假按揭,应该缴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
作者:
什么都是浮云
时间:
2011-3-22 10:50
这种情况还没有碰到过,学习一下。
作者:
xiatian1974
时间:
2011-3-22 14:45
应该缴税,看看哦
作者:
江苏MIMI
时间:
2011-3-22 15:59
都好贵啊,拼命的回答问题赚分
作者:
唐中小号
时间:
2011-10-17 17:25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作者:
水门汀
时间:
2011-10-18 11:05
看看学习学习。。。
作者:
yangyp197707
时间:
2011-10-18 11:25
先看看如何
作者:
partnerking
时间:
2011-12-28 09:28
谢谢!!!!!
作者:
zzp周游
时间:
2011-12-28 17:26
作者:
怀传
时间:
2011-12-29 21:34
学习一下。
作者:
友谊尚往
时间:
2011-12-30 15:05
我们单位就有这样的现象
作者:
乐轩BB
时间:
2011-12-30 16:56
学习下 我们公司还没采用这种方式
作者:
zlm225
时间:
2012-1-1 17:41
假按揭,为什么在中国流行? 这不仅仅是企业的问题,更多是政府,体制的问题!
作者:
flh2379
时间:
2012-1-2 09:57
谢谢 楼主 虚心学习
作者:
大鹏展翅
时间:
2012-1-4 17:35
假按揭在税务上也要确认收入的
作者:
小小丽
时间:
2012-1-4 17:51
学习学习
作者:
xky135
时间:
2012-1-4 18:12
学习学习
作者:
a229316747
时间:
2012-1-4 20:20
我看看
作者:
青萝
时间:
2012-1-5 10:44
想多学一些,谢谢!
作者:
重庆静
时间:
2012-3-5 20:12
很感兴趣
作者:
112847
时间:
2012-7-18 16:23
也来学习一下。
作者:
红彤彤
时间:
2012-7-28 10:24
回复看看啊
作者:
bfyxl
时间:
2012-8-3 12:16
想看看学习一下。
作者:
甜咖啡甜
时间:
2012-8-17 15:48
我看不错噢 谢谢楼主!
作者:
shj19780310
时间:
2012-10-10 13:56
学习学习
作者:
月夜,我飞行
时间:
2012-10-10 16:32
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作者:
wpjmymm
时间:
2012-10-10 16:46
学习一下,我们也做过,但跟贷款个人签订了,借款协议,又公司支付利息及本金
作者:
黔淡如菊
时间:
2013-7-7 19:00
学习...
作者:
hyddg
时间:
2013-7-9 15:15
好文章
作者:
menghuandong
时间:
2013-7-9 20:10
好好学一学
作者:
君林天下
时间:
2013-7-10 06:11
学习下
作者:
追风一
时间:
2013-9-12 16:40
学习了
作者:
cao1cao2
时间:
2013-9-13 09:45
谢谢楼主,看看
作者:
漂流部落
时间:
2013-9-13 10:16
路过学习
作者:
小_-敏_-子
时间:
2013-9-13 11:13
kankan ~~
作者:
sjyycccc
时间:
2013-9-13 11:54
123456
作者:
鸿屹2010
时间:
2013-12-14 13:58
感谢分享。
作者:
抹颜雪染
时间:
2013-12-20 16:26
学习学习
作者:
李文富
时间:
2013-12-27 11:34
比较普遍的问题
作者:
cao1cao2
时间:
2013-12-28 15:54
看看研究研究
作者:
higelisa
时间:
2014-3-1 22:42
新知识,谢谢楼主
作者:
yangmeng1997102
时间:
2014-3-4 20:56
一直有争议的问题,
作者:
quan123
时间:
2014-4-6 21:57
学习学习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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