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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其他非金融企业借款利息入账问题(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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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非儿
时间:
2009-9-28 14:25
标题:
向其他非金融企业借款利息入账问题(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向其他非金融企业借款,所支付的利率超过银行商业贷款利率,超出部分可以归入成本吗?
作者:
金色的麦穗
时间:
2009-9-28 14:39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税法明确规定,向其他非金融机构的贷款超过金融机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利息不得在税前扣除,是否能计入开发成本,我觉得可以,符合会计一般原则,但清算时还是要做调整的。
作者:
天涯草
时间:
2009-9-28 15:34
那利息要不要**呢?如果是向个人借款,哪么开票的话要交营业所及营业税附加、企业支付的时候还要代扣代缴交个人所得税,是吗?
作者:
李科技
时间:
2009-9-28 16:20
个人认为:利息在做费用时,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而且,年底所得税汇算时超过银行和国家规定的利息时,要调整出了,交企业所得税。
作者:
金色的麦穗
时间:
2009-9-28 17:40
标题:
回复 4# 的帖子
同意楼上的说法-------
作者:
八十八
时间:
2009-9-29 13:09
学习了学习了
作者:
童浪子
时间:
2009-10-17 17:14
学习了,我公司也是这样的借款,不知道怎么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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