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股权转让及土地使用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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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ly0428
时间:
2009-9-25 12:49
标题:
股权转让及土地使用权的问题
老师你好,我之前的问题述说不够清楚,应该是分两个问题的,第一:04年公司同当地政府合作开发土地.公司支付了地款1500万,不知道什么原因一直没有开发,08年初,公司的股权变更,因土地增值,公司原股东将股份全部转让给新的股东(现在的老板,公司注册资本1400万,新股东以7000万的转让过来,出具的转让款是他们私底下进行的),这样公司
是否只需做一笔:借:实收资本-原股东名 贷:实收资本-新股东名
第二:股权转让后,在拿到公司的账目时,看到有一些
由当地土地交易所开具的发票,收款人为我公司名
,但以前的会计并没有将它列入无形资产,而是列入了递延资产.(1月取得的发票,他在4月才入账),在4 月的账目中还有2笔几千万的数目从当地资产管理中心转入到我公司账户的账款,当时的会计做的是向资产管理中心借款,(随后转入的钱就分批转入几个原股东的账户),而且现在账目上反映的问题是,负债几千万,递延资产几千万.现在的问题就是我
是否可以将列入递延资产的调整为无形资产?
列入土地开发成本.(公司所取得的地块,土地证正地办理中)
作者:
勇者无敌
时间:
2009-9-25 12:53
被转让的房地产公司作为标的企业
只需做一笔:借:实收资本-原股东名 贷:实收资本-新股东名
作者:
勇者无敌
时间:
2009-9-25 12:54
可以直接调整入开发成本—土地成本
一般房地产企业不做无形资产的,因为记入了无形资产以后就要摊销
作者:
ally0428
时间:
2009-9-25 13:38
我之前问过这里的财务,他说这是一种走账形式,不可入成本,我就很矛盾了,明明有开具给的公司的发票为什么不可以入土地成本呢?
作者:
zznina
时间:
2014-7-7 17:30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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