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154号专题】支付给贷款银行的融资顾问费作为利息还是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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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朵朵爸
时间:
2009-9-24 20:57
标题:
【154号专题】支付给贷款银行的融资顾问费作为利息还是其他?
目前房地产企业要想取得银行贷款,一般都要支付金额很大的融资顾问费,关于融资顾问费的账务处理一般有下面两种,没有一种统一的做法,到底怎么做比较合理,欢迎大家展开讨论
作者:
朵朵爸
时间:
2009-9-24 20:57
先说明一下,本人支持记入开发间接费用科目,大家都来说说看法吧
作者:
小振
时间:
2009-9-27 15:31
资本化就入开发间接费用,不行就入财务费用手续费吧
作者:
飞上云的鸟
时间:
2009-10-4 13:59
房地产贷款一般是用于项目开发,相关利息是要资本化的,所以融资顾问费肯定是要资本化,但作借款利息是不合理的,所以主认为是计入作为开发间接费用—咨询费比较好
作者:
haishuier
时间:
2009-10-15 08:39
需要快让我看看
作者:
风雪夜归人
时间:
2009-10-15 09:08
根据借款费用准则第二条,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融资顾问费应属于其他相关成本。第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所以我认为,房地产企业因项目建设而借入的专门借款发的融资费用首先明确应该是资本化的,但它不是借款利息,会计科目记入开发间接费用——借款费用。如同借款发生的利息资本化也计入开发间接费用一样。
作者:
薄雾晨曦
时间:
2009-10-16 10:25
支持楼上意见,觉得说的很有道理。
作者:
yhkevin
时间:
2009-10-16 10:50
计入利息,符合资本化的条件
作者:
deeds
时间:
2009-10-16 13:41
资本化不就是计入开发间接费用,只不过是二级科目的选取而已。
作者:
syf209
时间:
2009-11-23 12:57
我们也是看情况,能资本化的资本化,不能得直接进当期的期间费用,这之前我们跟事务所的咨询过这个问题,他们也是这么认为的
作者:
leixm123
时间:
2010-3-16 14:35
既然是开发贷的咨询费,数额那么大,肯定是资本化,计入开发成本了。就是清算土地增值税也有利啊!
作者:
wangchm
时间:
2010-4-30 17:41
支持进开发间接费
作者:
周军19830620
时间:
2010-8-10 13:28
标题:
123
财务顾问费 一般情况我们如财务费用了
作者:
若水三千
时间:
2010-8-10 14:12
同意5楼的说法,不过我之前也给弄错了。
作者:
wss05
时间:
2010-8-17 11:37
同意计入开发间接费用--利息费用
作者:
wyh200829
时间:
2010-12-10 10:53
如果能进行帐务处理,一般应有票据,看票据内容,作相应帐务处理。如果没票据,白条,那就一切免谈了。
作者:
赛特
时间:
2010-12-25 10:07
从合同内容来看了,一般是提供财务咨询的,应该在受益期摊销的,开发成本较好
作者:
laochen1987
时间:
2011-2-20 12:23
标题:
进入生产成本的借款费用,分摊时候再处理
咨询费用其实也是贷款的利息费用的一部分,只是这部分利息通过咨询费来反映~~~~我觉得可以直接进入生产成本里,生成成本的辅助可以有一项——借款费用,因为从收益原则来说,这部分费用是开发苑区收益的
作者:
蒙会计
时间:
2011-2-27 13:03
作为开发间接费用—咨询费来处理
作者:
雅雅2011
时间:
2011-3-2 21:00
计入开发成本-利息科目,符合资本化的条件
作者:
shuang1716
时间:
2011-8-10 13:21
应该是进间接,资本化的
作者:
风采
时间:
2011-9-23 10:35
标题:
支付给贷款银行的客户个贷融资顾问费作为财务费用还是其他科目?
目前房地产企业都要支付贷款银行金额很大的融资顾问费,而这个费用却是客户个贷的融资顾问费,让我们房地产企业支付,并不是项目贷款的融资顾问费,账务如何处理,到底怎么做比较合理,欢迎大家展开讨论
作者:
爱的奉献
时间:
2011-10-5 12:27
看了大家的讨论,其实这辈分顾问费进成本-开发间接费用是没有问题的,关键是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候如果利息据实扣除的话,这部分费用是否可以在土增扣除呢?
作者:
xky135
时间:
2011-10-15 12:34
银行贷款利息走开发间接费。
作者:
飞云冉冉
时间:
2011-10-25 15:38
选后一者
作者:
luanyu6688
时间:
2011-11-23 07:49
计入开发成本-利息科目,符合资本化的条件
作者:
闫厉
时间:
2011-12-10 14:0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规定:
三、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问题
(一)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在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二)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的,按照以上方法扣除。
上述具体适用的比例按省级人民政府此前规定的比例执行。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既向金融机构借款,又有其他借款的,其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时不能同时适用本条(一)、(二)项所述两种办法。
(四)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财务费用中计算扣除。
因此,根据以上规定, “财务顾问费”可以计入 “财务费用”,但不属于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
作者:
江苏
时间:
2011-12-17 17:52
资本化融资费用
作者:
ayccl
时间:
2011-12-26 17:08
支持6楼的看法
作者:
逐水草而歌
时间:
2011-12-29 11:43
楼主辛苦了,感谢分享
作者:
蒙会计
时间:
2012-2-28 17:22
据借款费用准则第二条,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融资顾问费应属于其他相关成本。第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所以我认为,房地产企业因项目建设而借入的专门借款发的融资费用首先明确应该是资本化的,但它不是借款利息,会计科目记入开发间接费用——借款费用。如同借款发生的利息资本化也计入开发间接费用一样。
出自房地产会计网
www.fdckj.com
,原文地址:
http://www.fdckj.com/thread-20647-1-1.html
作者:
HNKJR
时间:
2012-4-10 14:52
支持6楼的。
作者:
武昂
时间:
2015-6-17 16:43
好好学些,天天向上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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