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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样板房销售的契税 [打印本页]

作者: 徐蕾    时间: 2009-9-24 14:02
标题: 样板房销售的契税
样板房销售契税的计税基础是什么呢?如果售房合同包括装修款,那契税是不是要多交呢?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9-9-24 14:03
根据房屋预(销)售合同上记载的金额就可以了
作者: 徐蕾    时间: 2009-9-24 14:27
不好意思,还是不太懂.如果销售合同上房款100万,装修款30万,那是按100万缴税还是按130万缴契税呢?
作者: 爱好者    时间: 2009-9-24 14:33
我个人认为以签订的合同金额多少,就按多少计税!
作者: djqwchj    时间: 2009-9-24 14:39
按照上面和合计数缴纳契税
作者: 李会5288    时间: 2009-9-24 15:35
标题: 回复一楼
精装修的房子销售的却遇到这个问题!分开开发票,客户可少缴契税、公维基金。精装修部分可以客户直接同装修公司签合同,这样如遇装修质量问题客户可直接找装修公司。
    主要是开发公司前期要筹划好!客户的税金是可以少缴的、而且还是合法的!!!
       仅供参考!
作者: lxb    时间: 2009-9-24 16:41
不过有些法律风险。如客户对装修合同违约,不装修了或另找其他的装修公司咋办?这部分利润你们公司就白忙了哈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9-9-24 20:08
既然是样板房,肯定是开发公司已经先行装修好了的,一般不太会先卖出房子,再装修作为样板房的

楼主是不是要说精装修房?

也就是说整个楼或者项目都是精装修标准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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