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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企业增值税日常稽查十二法总结 [打印本页]

作者: 朵朵爸    时间: 2009-9-23 06:44
标题: 企业增值税日常稽查十二法总结
企业增值税日常稽查十二法总结  由于常年从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务稽核检查工作,笔者总结归纳出“十二对十二查”的检查方法,供同行们参考,对纳税人也有很大的启迪。

  一、核对专用发票存根联,查有无擅自开具红字发票。

  按照规定,企业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必须有对方税务机关开具的“销货退回或索取折让证明单”或有购货方退回的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原件。在检查中:一是核实红字专用发票内容是否与“证明单”内容一致,并核实产成品、库存商品明细账有无对应记录,防止企业自行冲减销售。二是根据红字专用发票发票联上注明的原蓝字发票的记账联的存放地点,核对其红字、蓝字发票内容、金额是否一致,其红字发票的存根联、抵扣联和发票联是否撕下,其原蓝字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是否粘贴在红字专用发票联的后面。如不一致,则其红字发票不得冲减当期销售。

  二、核对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存根联,查有无已开票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不作销售处理。

  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是计算企业销售额最主要的凭证。在检查中首先应对纳税人购、用、存发票的情况进行核实,查实发票已用的份数。其次将查实已用的发票中所列款项与相关销售账簿进行核对,对发票用量不大的企业,要逐笔进行核对,对发票用量较大的企业,要采取抽查的方法进行核对。

  三、核对销售日记账和银行往来账,查有无未开票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不作销售。

 
作者: 杨豆豆    时间: 2009-10-23 15:29
标题: 回复
你的好东东
作者: 乐轩BB    时间: 2012-1-14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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