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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房开企业的所得税的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舍得    时间: 2009-9-22 13:23
标题: 关于房开企业的所得税的处理
问题一、房开企业计税成本可以在竣工年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取得,如果08年1月份竣工,同时即可开发票确认收入了,如果08年12月末计算出单位面积成本,那么
(1)08年1、2、3季度所得税按照未完工还是完工计算,具体该怎样计算?
(2)08年12月份前各个月份开具的发票可以每个月都计入收入吗?如果可以,对应的主营成本不结转不违背配比原则了吗?
作者: 荆棘    时间: 2009-9-22 13:50
怎么没明白什么意思呢
作者: 舍得    时间: 2009-9-22 15:34
标题: 继续提问
有正确答案吗?
作者: 舍得    时间: 2009-10-8 12:10
标题: 继续提问
请给予帮助
作者: djqwchj    时间: 2009-10-8 12:51
你没有理解税务和会计的处理,请详细研究新的31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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