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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销售商品房时使用抵用券如何开具发票并缴税? [打印本页]

作者: yang502    时间: 2009-9-20 16:12
标题: 销售商品房时使用抵用券如何开具发票并缴税?
例如:已售出商品房B1201一套,总价100万,并已全额开具不动产发票。之后房价下降至90万,已重新签定合同,10万以现金抵用券形式退还(该券可以用于购买本项目的其它商品房)。若该抵用券现已抵用用于购买另外一套合同总价为80万的商品房(B1101)。请问此时可以申请开具B1201房红字发票,同时开具90万的发票,然后B1101房按80万(即70万现金+10万抵用券)开具发票吗?如果不能这样开,那么会导致发票金额与合同总价不一致的情况。此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作者: 老年使者    时间: 2009-9-21 08:24
标题: 回复1#
你的资料有点贵!!!!!!!
作者: 老年使者    时间: 2009-9-21 08:25
你的资料有点贵????????
作者: 老年使者    时间: 2009-9-21 08:26
还是向你学习一下,向你学习一下。
作者: 老年使者    时间: 2009-9-21 08:27
向你学习一下,向你学习一下。
作者: zjgqyl2008    时间: 2009-9-21 08:41
看看学习一下DDDDD
作者: 虚心的人    时间: 2009-9-21 16:22
学习学习再学习。。。。。。。。
作者: 学习房地产    时间: 2009-10-7 14:10
应该按你说的**
作者: chrischowlin    时间: 2014-6-20 14:32
谢谢分享,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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