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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筹建中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若干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jun    时间: 2009-9-19 09:37
标题: 关于筹建中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若干问题
我公司是一间筹建中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三百万,目前没有项目,只有一些费用——工资+餐费+公司老总的车报销的路费+加油费+招待客人用的茶烟酒之类消费(都有正式发票),所有费用我们全是放在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但因为费用特别大,平均每月都有上万元,我是第一次接触房地产这一块,请问这样的费用能否全部做进去呢?会不会引起税务机关的怀疑?
作者: hjs666@sina.com    时间: 2009-9-19 09:42
也可直接进期间费用的,不过招待费到年终申报时得进行纳税调整,当年如没有收入当年不得税前扣除与收入有比例关系限额的费用,如招待类费用、广告费、宣传费等。
作者: 王娜1980    时间: 2009-9-19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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