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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出差补贴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打印本页]

作者: 风月无边    时间: 2009-9-18 18:00
标题: 出差补贴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转自中国税网

       我公司规定,员工出差到外地报销费用时有一部分出差补贴,用于出差期间的餐费及杂费等,请问:这部分补贴是否要缴个人所得税?是不是属于企便函(2009)33号的交通补贴?企业所得税前能否列支?

     答复如下: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6]313号)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出差人员住宿,暂时按照副部长级人员每人每天600元、司局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150元标准以下凭据报销。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信等支出。

作者: 房产123    时间: 2009-9-18 23:10
我是新手,学学.看看
作者: 黑色闪电133    时间: 2009-9-19 18:32
合理范围内应该不要吧。不要弄得补贴比工资还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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