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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如何界定“自建行为”? [打印本页]

作者: 朵朵爸    时间: 2009-9-17 22:28
标题: 如何界定“自建行为”?
 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明确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应该视同发生应税行为,缴纳营业税。那么,如何界定“自建行为”?

  答:关于自建行为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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