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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竣工后发生的大量的装修费用的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舍得    时间: 2009-9-16 15:10
标题: 竣工后发生的大量的装修费用的处理
我单位已经竣工,单位开发成本也已经计算出来
但后期发生了大量的装修费用,所以要增加开发成本,重新计算单位面积的开发成本,此时小区中也发生了应该由开发公司承担的维修费用,并且开来了维修中所用材料的商业发票,请问这部分材料发票也可以一同进入开发成本中吗?这部分维修材料要不要补交建安业发票?
作者: 勇者无敌    时间: 2009-9-16 19:40
装修材料属于甲供材料性质,不需要取得建安发票
作者: 李会5288    时间: 2009-9-17 10:31
标题: 回复一楼
工程已竣工、决算已做出!再发生的工程维修费用是不能计入“开发成本”了。应计入“销售费用”或“经营费用”!只有大面积的退倒重建(因质量或改规划),但工程竣工一般都经过有关部门验收的,这种情况很少见的!!!
作者: czcandy    时间: 2009-9-18 08:36
学习了。我们公司也遇到这样的事情。现在是从施工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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