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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苏拉晓筑    时间: 2008-1-3 09:35
标题: 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问题
12月份申报了07年度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请问该怎么做帐?
作者: xiaofengcpa    时间: 2008-1-3 11:48
如果申报并缴纳了,直接进入07年度费用。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1-3 17:31
如果是房地产企业开发期间的土地
建议进开发间接费-税金或者其他
进入开发成本
作者: xiaofengcpa    时间: 2008-1-3 17:51
我们开发的土地税都进入管理费用了,不知进开发成本,有关财税方面的规定。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1-3 19:02
财税方面没有规定
进开发间接费从而再转入开发成本我觉得在道理上还是说得过去的
我们公司目前都这样在做
作者: 不甘落后    时间: 2008-5-8 15:05
财税方面没有规定
进开发间接费从而再转入开发成本我觉得在道理上还是说得过去的
我们公司目前都这样在做
我对上述处理有不同意见。
企业会计制度在管理费用——税金中明确列举了四个明细: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
而且按你司的做法也没有什么好处呀。土地增值税对房地产开发费的抵扣只有按比例一种方法,没有可操作的余地。而放进开发成本在所得税扣除上也相对滞后,没有进入管理费用核算有利吧。
不知我的想法是否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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