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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汇算清缴问题之六:预提、暂估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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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风月无边
时间:
2009-9-9 13:35
标题:
汇算清缴问题之六:预提、暂估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
案例:注册税务师在对某公司进行审查时发现,该公司在成本中预提工程后期维护费20多万元,应付暂估费用16万多元,并在税前扣除。
分析:《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预提费用、准备金的税前扣除有严格限制,除了明确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预提费用、基金外,一律不许扣除。该公司预提的工程后期维护费、暂估费不属于可扣除的范围,违反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费用必须遵循真实发生的原则和确定性原则,应作纳税调增。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都应以实际发生额计入成本、费用,不得把预提的费用或准备金直接列为成本、费用开支。企业的财务人员多数都知道上述税法规定,因此在预提各项成本费用时刻意规避“预提费用”科目,多将其计入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往来科目,为企业留下很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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