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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取得的发票应该以个人为抬头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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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朵朵爸
时间:
2009-9-8 21:39
标题:
取得的发票应该以个人为抬头的项目
常见的发票抬头为个人、属于与企业取得收入相关的支出包括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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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交通费:员工出差购买的飞机票、意外保险等,必须是员工个人的名字;
必须是本公司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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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通讯费:手机登记为员工个人,发票也开给个人;
手机个人名称,要扣个税,最好是定额通讯费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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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住宿费:以个人名义入住酒店旅馆的住宿费,发票抬头一般为个人;
住宿票是可以开公司名称的,个人名
称不能报销,税务机关不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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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补贴:企业发放住房补贴,特别是外籍个人,员工凭发票实报实销,但由于是员工个人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发票抬头为个人;
这个补贴放在工资不要发票,到房产局开发票,要开公司全称,个人名称是个人收入要扣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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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招聘员工,聘请专家、顾问等,承担对方来回差旅费用:飞机票等是相关个人的名字,并且对方还不一定是公司的员工;
因为不是本公司员工,费用也不能在本公司报销,税务局查账要看员工花名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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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入职体检费用:员工入职前到医疗机构体检,取得的财政票据或发票是开给员工个人
;这个好象可以。
作者:
虚心的人
时间:
2009-9-9 00:15
学习学习。。。。。了解了解。。
作者:
jbzheng
时间:
2013-10-15 08:39
现实里常遇到 好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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