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关于土地增值税的帐务处理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舍得    时间: 2009-9-8 10:46
标题: 关于土地增值税的帐务处理问题
工程中有多层、高层、门市、车库、地下停车场,这种情况下,为了土地增值税核算得到20%的优惠政策应该怎么设置成本核算对象?
作者: 小振    时间: 2009-9-8 11:44
不是你想核算到多少就多少,要按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分别核算的
作者: lks1970    时间: 2009-9-8 16:58
你日常的核算能区分出来吗?可能不行吧
作者: czcandy    时间: 2009-9-8 17:22
我们这边的地税在土地增值税核算时,是先按报批的期数,再按普通和非普通分类,还要对照合同,审定完工单等的核算。
作者: 舍得    时间: 2009-9-10 09:07
标题: 继续提问
4#
中所述,开发成本——某期——普通住宅
        开发成本——某期-----非普通住宅

就可以了吧
l
为什么还要对照合同,审定完工单等的核算?
另外一期工程有三栋,三栋中的门市、车库、商品都应该列入非普通住宅,其他的都列入普通住宅中吧,不是先按每栋分开后再将每栋的普通和非普通住宅分开把?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