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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工资拖欠发放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stranger815    时间: 2009-9-4 10:53
标题: 关于工资拖欠发放的问题
关于拖欠的工资。建筑行业经常有拖欠工资的问题啊。
问题一:7月份的工资,在8月发放,9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时候,我申报的是8月发放的工资,这样对吗?
问题二:其中有一个员工工资7000,先不发他的,欠着。我9月申报的时候,要连他的个人所得税一起申报,这样,如果下个月一起发两个月的工资,是不是就不用按照14000的标准交个人所得税了?
问题三:拖欠他的工资,应该放在应付工资里挂着,还是转到其他应付款啊?有没有这样的说法,应付工资应该无余额?
作者: lq323cn    时间: 2009-9-4 11:35
我的理解:
1、9月申报中有一项正常工资薪金,有一项是补发工资,可分别填列;
2、连续发两个月工资,可分别计提个税;如果是补发其他名义例如奖金津贴等则不可,要合并计税;
3、拖欠在应付工资中反映即可,我没听说过应付工资为零的说法。
作者: stranger815    时间: 2009-9-7 17:33
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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