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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地产开发需要迁移国防电缆而支付部队的款项如何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子宇    时间: 2007-12-27 10:05
标题: 房地产开发需要迁移国防电缆而支付部队的款项如何处理?
房地产公司开发过程中需要迁移国防电缆,部队开口就是120万,对公司来说相当于是个补偿款(迁移期间的部队通讯损失),

部队为公司开据了部队的“专用收据”,上面直接就写“国防电缆迁移费”,迁移是公司找人单独完成的,部队未参与。

这样的情况的话,这120万的支出,如何列支?能入成本吗?是不是需要部队到税局请Dai.开补偿款的发票?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7-12-27 10:07
部队的专用收据入帐应该没有问题吧
部队没有发票的
作者: 子宇    时间: 2007-12-27 10:13
那他是不是要到税局去请Dai.开,公司才能入帐到开发成本里???
谢谢
作者: 子宇    时间: 2007-12-27 10:24
我问题的主旨是,取得的部队收据,对于这个补偿款,可否入到开发成本当中?
作者: xiaofengcpa    时间: 2007-12-27 11:11
单位与部队之间发生业务往来,可能涉及的是军队的票据,也可能涉及正式税务发票的问题。根据《军队票据管理规定》第2条和第3条的规定:“军队票据,是指军队单位在业务往来结算,价拨装备、被装。物资、器材,提供服务等非经营性经济活动中开具的收款凭证,是单位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军队在地方工商,税务部门注册登记的保障性和福利性企业,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票据管理规定执行。”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事业单位对外有偿服务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的相应规定,
(军队)对外有偿服务应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
     首先,进入成本必须保证在真实性的原则下,取得合法票据,如果部队提供的不是经营性服务,就不应提供税务部门的发票。从业务的性质业看,不属于经营业性质的,个人认为不必提供发票。凭双方相关协议等进入成本,但是为了慎重期间应到税务主管部门沟通一下。
从房地产公司拆迁补偿的情况来看,也是不能提供发票的,能够进成本的(大部分税务局承认)。

[ 本帖最后由 xiaofengcpa 于 2007-12-27 11:13 编辑 ]
作者: 子宇    时间: 2007-12-27 11:18
感谢楼上的详细解答,很不错,估计是得这样,我咨询下税务局。
作者: 王泰    时间: 2009-8-5 06:25
5#回答的太好了,学习了。
作者: ycl1210    时间: 2009-8-8 01:08
5#楼的做法在我这地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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