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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地产公司间互相转让土地使用权筹划 [打印本页]

作者: 朵朵爸    时间: 2009-9-3 06:37
标题: 房地产公司间互相转让土地使用权筹划
甲房地产公司购得土地100亩,价值1000万元,由于土地手续未完备,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后来情况发生变化,甲房地产公司欲转让该土地,乙房地产公司与甲房地产公司签订了

    土地转让合同,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1200万元,签订合同后预付400万元,取得土地使s使用权证后支付尾款800万元。由于半年一直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乙房地产公司不能进行工程开发,欲按原价转让,以期收回预付款400万元。丙房地产公司有购买该土地的意向,乙与丙就相关事宜也谈妥。涉税合同这样安排:

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中止原土地转让合同执行的协议,并约定由甲公司返还乙公司预付款400万元;

2、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土地转让合同,金额为1200万元,并约定由丙公司直接支付乙公司土地预付款400万元。甲公司向丙公司开付具委托付款通知书,明确将400万元转让款直接付

给乙公司。

这样乙公司可节税金:1200万元×5%=60万元

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无形资产应交5%营业税,而转让土地使用权成立的标

志是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因而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实质上不是转让,所以可节税。
作者: lxb    时间: 2009-9-3 08:28
老兄,瞎折腾吧!本来就是差额缴营业税
作者: 虚心的人    时间: 2009-9-3 08:36
看一看,读一读。。。。
作者: ahui98    时间: 2009-9-3 08:56
哈哈……
太搞笑了
作者: 怠者    时间: 2009-9-3 13:50
就是。。也得看看。真不知写的是什么。
作者: handanhanhua    时间: 2011-11-9 09:20
A房地产公司取得土地10亩共计80万元,已办理土地使用证等手续,后于100万元出售给B房地产公司,如何处理
作者: handanhanhua    时间: 2011-11-9 09:21
A房地产公司取得土地10亩共计80万元,已办理土地使用证等手续,后于100万元出售给B房地产公司,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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