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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央行:允许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 [打印本页]

作者: 嫦娥一号    时间: 2009-9-2 10:15
标题: 央行:允许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
金融租赁    汽车金融公司    金融债券   

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并规定了申请发行金融债券的具体条件.  

  中国央行和银监会在联合发布的声明中称,将允许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作为拓宽其融资渠道的措施之一。上述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后,资本充足率均应不低于8%。
  公告称,相关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该公告发布在中国央行网站上,落款日期为8月18日。
  银监会称,符合金融债券发行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汽车金融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8亿元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
  银监会还称,符合条件的公司还必须在最近3年连续盈利,最近1年的利润不得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且有稳定的盈利预期。
  银监会指出,这些公司的风险监管指标必须达到监管要求,且其最近1年的不良资产率必须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中国央行公告称,截至2009年7月底,中国共有10家汽车金融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78亿元。公告还称,允许汽车金融公司发债将有助于推动汽车消费信贷业务的开展,进而促进扩大国内汽车消费需求。
  中国央行称,截至2009年7月底,中国共有12家金融租赁公司,资产总额达人民币1,081亿元。该行还称,允许金融租赁公司发债将有利于增强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能力。
  在政府放松经济刺激计划的同时,中国正努力引导资金流向中小企业,以拉动疲软的投资。
  由于中小企业通常没有足够的资产作为抵押品,银行往往不愿向这些企业提供贷款。而金融租赁机构能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这一问题,因为它们出租的机器等资产可以用作抵押品。
  查看通知全文: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获准发行金融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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