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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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一还一的补偿,开发商不计入收入和成本吗,那应该怎么做会计处理呢,请老师们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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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雨中曲
时间:
2009-8-29 15:56
标题:
拆一还一的补偿,开发商不计入收入和成本吗,那应该怎么做会计处理呢,请老师们指点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屋拆迁补偿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货币化补偿方式,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被拆迁入(单位或个人)达成协议,按拆迁面积与单位面积应补偿金额计算出补偿费,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拆迁合同、付款凭证及税务部门开具的发票,将这部分“拆迁补偿费”计入“开发成本”,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这部分支出作为扣除项目,并按《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作为“房产开发费用”、“财政部规定的加计扣除20%”的基数,另一种是实物化补偿方式,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按拆迁房屋的面积返还给被拆迁人房产,超过拆迁面积按市场价或协议价销售给被拆迁人,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拆一还一”补偿方式,这种补偿方式产生的结果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给被拆迁人的房产,会计上一般不作为收入处理,这部分“拆迁补偿费”也未计入“开发成本”,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这部分支出没有作为“房产开发费用”和“财政部规定的加计扣除20%”的基数。
拆一还一的补偿,开发商不计入收入和成本吗,那应该怎么做会计处理呢,请老师们指点
作者:
李会5288
时间:
2009-8-29 16:39
标题:
回复一楼
1、拆一还一部分你不做收入,也要缴纳营业税。2、你不做收入在清算“土增税”时得不到20%加计扣除!!!
看看那样合算!!!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9-8-29 16:40
也就是会计上不作处理的意思
作者:
嫦娥一号
时间:
2009-8-29 19:01
那就是说要做会计处理好点啊!!!
作者:
jxyzkq
时间:
2009-8-29 21:33
拆一还一,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就是以还建相关的建造支出进成本,还建的面积按成本价进收入并缴纳营业税,如果还建的面积超过拆建的面积则还要按超过部分的面积的市场价进收入并缴纳营业税
作者:
威海本溪人
时间:
2009-8-30 09:39
收入和成本最好都作处理
作者:
xiaofengcpa
时间:
2009-8-31 10:58
对于拆迁的房屋地产公司是否要为拆迁户开具不动产发票呢?
作者:
李会5288
时间:
2009-8-31 16:58
标题:
回复斑竹
我们这儿有两种方法:拆迁户1:1部分按评估价纳税,超面积按市场价。1、发票开全额 2、发票也可只开超面积部分。
房管局给个人办产权交契税是按拆迁合同中的旧房折价部分免税,其余(总房价-旧房折价部分)照章纳税(税务局有文件)。
开发公司无论你账务咋处理!都要按总房价(1:1部分评估价+超面积价)交营业税及附加(税务局有文件规定)。企业所得税无影响!但对“土增税”有影响!!!
作者:
hzq221
时间:
2009-12-23 11:25
学习了,我也遇到了这个问题
作者:
飞鸟liu
时间:
2011-4-16 18:27
感谢分享11
作者:
尤隼
时间:
2011-6-26 10:10
这事儿很重要,关注,学习!
作者:
转角的幸福
时间:
2011-6-27 09:58
谢谢喽,我也遇到这个问题。
作者:
立冬
时间:
2011-6-28 16:51
会计处理上收入成本还是按纳税价格入账比较好,以后税务稽查也清晰明了
作者:
zhiqiang
时间:
2016-3-30 16:53
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x
作者:
cjx7588
时间:
2016-4-17 13:06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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