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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甲供材料发票入账是否可以扣除? [打印本页]

作者: 大鹏展翅    时间: 2009-8-20 10:37
标题: 甲供材料发票入账是否可以扣除?
根据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若取得材料发票入帐,需补交相应的营业税。我公司现在安装铝合金门窗,施工单位开给我单位一部分材料发票,一部分建筑业发票,不知这样可不可以。
总局所得税司二处,何处长解释房地产新31号文中这样回答:甲供材可以凭开发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直接扣除。如果直接用材料发票入帐可不可以?
作者: 风雪夜归人    时间: 2009-8-20 10:42
谁说甲供材,房地产开发商要补营业税了,没这依据。可以并在一起入帐。
作者: lxb    时间: 2009-8-20 11:10
应全额收取建安发票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9-8-20 12:14
个别地方,如浙江省明确规定甲供材料这一块是不能开建安发票的,也不需要代扣代缴建安税,交不交建安税是施工企业的事情,和房地产企业无关,也没有义务

但是很多地方有自己的土规定,有要求代扣代缴的,有要求材料发票不能入账扣除的,也有要求开发商必须将甲供材料税金缴纳后才可以用材料发票入账的

所以具体还是要查一下当地对于建安营业税的规定,和当地的税务机关做一个沟通
作者: 阿斯兰    时间: 2009-8-20 12:5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77号)文件已不再执行,建设方与总包方均不再是分包方建筑业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分包方应自行于劳务发生地缴纳税款。

地址:http://www.fdckj.com/thread-17747-1-1.html
作者: xiaofengcpa    时间: 2009-8-21 11:05
如果门窗安装公司是生产性企业,同时具有安装资质的,将材料费与安装费在合同中合理分开,这种情况不视同甲供材料税金问题,甲方不产生税金,分开取得发票。
飞雪先生的总结全面。
作者: 李会5288    时间: 2009-8-21 11:27
标题: 回复一楼
还是“甲供材料”的问题!
    我的见解:开发商不能直接凭铝合金窗发票直接人帐!工程用的窗子甲方是可以自己采购、安装的。但其数量应是工程定额用量,如甲方把别处用的窗子发票也拿来入账!岂不是偷税呀!!!!税务局是很难甄别的,他们不会同意的!!!
   按我们当地的处理:乙方在编制工程决算造价时按工程定额把窗子的价格编入。然后再按定额价同甲方结算,抵付工程款!!这样处理窗子的税金乙方缴纳(含在工作量中),甲方根据决算造价进成本。合情合理!税务机关是不会有意见的!!!!
   其他甲供材料的结算也应一样处理!!!!
          托否   商榷
作者: 我想学习    时间: 2009-8-21 13:07
标题: 回复 7# 的帖子
这个问题一直疑惑不知道怎么处理
作者: jhzlj    时间: 2009-8-23 15:24
请教7楼的朋友,开发商在支付铝合金窗时是否需取得合法的票据?
作者: 攀之峰    时间: 2009-8-24 23:07
好好学习一下
作者: walter52    时间: 2009-8-27 18:39
个人观点:承包单位拿这个材料发票入帐应该是可以的,甲方(开发商)应该用承包单位开具的建筑业发票入帐.
作者: valent2010    时间: 2010-9-8 12:17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嘛,嘿嘿
作者: 神仙姐姐77    时间: 2012-6-16 17:34
地方不同规定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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