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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红利变工资 企业违法为股东“节税” [打印本页]

作者: 阿斯兰    时间: 2009-8-19 21:01
标题: 红利变工资 企业违法为股东“节税”
  新郑市地税局举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称亨通煤炭转运站存在2006年分红纳税情况不实,存在偷税嫌疑。
  稽查人员接到转办的案件后,对亨通煤炭转运站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亨通煤炭转运站,成立于2002年2月,是股份制企业,由4人合伙投资,该企业从成立以来年营业收入一直维持在1000万元左右,且纳税信誉良好。稽查人员调阅了该企业的账簿、凭证、合同等相关纳税资料,采取逆查与详细相结合的检查方法,从企业年度报表、原始凭证等入手,对企业2006年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只是发现了该企业存在部分销售合同没有缴纳印花税,企业年末分红也按照规定足额代扣代缴了6.13万元的个人所得税。
  考虑到举报人的举报较为详细,稽查人员决定对该企业以前几个年度的纳税情况一起进行检查。通过详细对比企业4年来的纳税情况,稽查人员发现该企业2006年以前年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保持在10万元左右,缴纳其他地方各税在3万元左右,但2006年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突然下降。询问企业会计人员,
作者: wwb1985    时间: 2009-8-19 21:08
我来看看
作者: 甄丹    时间: 2009-8-20 09:04
怎么都要这样回复才能看到啊
作者: 海景花园用户    时间: 2009-8-20 09:14
回复回复回复 
作者: 心封南极    时间: 2009-8-20 09:29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看看
作者: wuliw8    时间: 2009-8-20 09:38
怎么都要这样回复才能看到啊
作者: 黄山0907    时间: 2009-8-20 09:44
it is useful for me thanks
作者: 九江小小龙    时间: 2009-8-20 09:52
我也来看看....
作者: 就在突然间    时间: 2009-8-20 10:12
study hard ,thank you,顶下
作者: 刘志岗    时间: 2009-8-20 10:34
煤炭行业,我的老本行,快看看。
作者: zjfriend    时间: 2009-8-20 20:32

thank you,顶下
作者: 税海    时间: 2009-8-20 21:51
学习!学习!看如何错的。
作者: 飞扬之车    时间: 2009-8-24 11:55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我也来看看,学习、学习
作者: 小王007    时间: 2009-8-25 11:47
快来看看啊             !
作者: 未来窗    时间: 2009-8-25 15:23
怎么老要回复,真郁闷。。。
作者: zfj7709    时间: 2009-8-25 17:06
看看...........
作者: A婷婷    时间: 2009-8-26 09:58
看到关键时刻没有了,学习一下
作者: 飞扬的心    时间: 2009-8-26 11:23
我也要看看............

[ 本帖最后由 飞扬的心 于 2009-8-26 11:25 编辑 ]
作者: guoguigui    时间: 2009-8-26 12:40
看看人家税务局是怎么处理的
作者: 李乐天    时间: 2009-8-26 12:41
看到关键时刻没有了,学习一下
作者: 阡世国际    时间: 2009-8-26 16:44
我来学习认识时务者为俊杰
作者: 虚心的人    时间: 2009-8-26 20:02
回复看看。。。。。。。。。。
作者: 紫云剑主    时间: 2009-8-27 17:34
人家写都不嫌麻烦,我们这些新人就不要嫌回复一下麻烦了!感谢楼主提供学习资料!
作者: 财会1981    时间: 2009-9-3 15:24
过来看看  充充电
作者: 嫦娥一号    时间: 2009-9-3 20:38
说明红利还不多啊!!!!!
作者: 堇色江南    时间: 2009-9-8 13:47
有意思
作者: ben2_bj    时间: 2009-9-11 15:12
学习一下
作者: 金萍    时间: 2012-2-21 11:43
先看内容还这么麻烦
作者: 木垒河    时间: 2014-1-15 19:22
学习一下
作者: 图兰朵    时间: 2014-1-16 11:17
学习学习
作者: nkk777    时间: 2014-1-16 14:27
学习学习!
作者: haier163    时间: 2014-1-16 14:35
学习了,学习!!!!!!!!!!!!!!!!!!!
作者: yuanxue123    时间: 2014-1-19 13:33
眼见为快!
作者: yuanxue123    时间: 2014-1-19 13:35
好神秘哦
作者: yuanxue123    时间: 2014-1-19 13:38
应是内部人报案
作者: yuanxue123    时间: 2014-1-19 13:39
思路值得大家学习。无论 是对财务人员和老板。
作者: lxj526    时间: 2014-1-19 16:26
学习学习
作者: 迷茫(=^ω^=)N久    时间: 2015-7-29 01:16
学习学习
作者: Zhangjing    时间: 2015-7-29 10:02
先回复。。。
作者: 老年使者    时间: 2015-7-29 10:28
学习。。。。。。。
作者: ljl070901    时间: 2016-1-9 12:34
学习学习学习

作者: 眉山恋    时间: 2016-3-2 13:04
虽的蝗正理  物得此时此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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