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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秋博饼活动费用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卢萍    时间: 2009-8-14 23:08
标题: 中秋博饼活动费用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我是会计菜鸟,公司楼盘中秋博饼活动,产生的费用要如何进行账务处理。。谢谢啦!!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9-8-15 06:21
销售费用—营销活动费(或者是业务宣传费)都可以
作者: 卢萍    时间: 2009-8-15 08:48
标题: 继续求助
非常感谢!
再次求助,那商品开具的发票直接开饼吗?客户名称是直接开具业主的还是公司的名称?
再次感谢!!
作者: 朵朵爸    时间: 2009-8-15 08:51
是公司购买月饼赠送给业主吧

购买的月饼也记入销售费用,发票直接开月饼也没有问题,开公司的名字就可以了
作者: 四只眼    时间: 2009-8-15 09:10
我认为作为福利费用处理较好,如记入销售费用会引起税务上的麻烦
作者: 周鹏程    时间: 2009-8-15 09:15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应计入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如果招待之用计入业务招待费。需要注意的是,月饼无论送给谁,都应由赠送单位代扣代缴由此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7号)规定,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他活动中,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对个人取得该项所得,应按照“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
作者: 大鼻子楚楚    时间: 2009-8-15 14:25
计入销售费用-宣传费,开房地产开发公司名称。至于代扣的个税,我们这里一般每人低于100元的赠品,税务局不会计较代扣个税问题。
作者: 张艳玲    时间: 2009-8-17 11:53
学习了,谢谢
作者: 书山学海    时间: 2009-8-17 12:51
刻苦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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