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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取得土地转让合同,什么时候交契税 [打印本页]

作者: lyf20070314    时间: 2009-8-14 16:39
标题: 取得土地转让合同,什么时候交契税
请问下我们已取得土地转让合同,也付清了地价款,那什么时候交契税呢?深圳是按几个点来算,按什么标准来计算?
谢谢大家了!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9-8-14 16:41
各地规定不一,有的地方签定土地合同就要交契税

杭州是在办理土地证的时候才要缴纳的,深圳的规定不是很清楚,希望有深圳的朋友出来说说
作者: huangruoxie    时间: 2009-8-14 16:49
你们那边税率不清楚,但是成交了土地的话,纳税义务就具备了,最好越早交越好啊!我们是办理土地证的时候必须有契税税票才可以办理。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要注意,现在契税和耕地占用税是财政局管理的要转到地方税务局管理,所以深圳要是以前在财政局缴纳的话,千万不要等转到地方税务局管理后出现滞纳金!呵呵
作者: 刘志岗    时间: 2009-8-14 17:33
与税务方面提前沟通,这一块必须及时交的,否则影响办土地证
作者: 刘志岗    时间: 2009-8-14 17:34
否则会影响办理土地证。
作者: 明志致远    时间: 2009-8-14 17:36
给大家说说,本人刚办完此项业务,办理土地证的契税有财政来收取,和地税无关,在办理土地证前,就和出让金一起缴纳。
作者: huangruoxie    时间: 2009-8-14 17:43
我表述不是很好,过段时间,以前不是地方税务局管理的要归到地方税务局管理。我估计10月份左右吧。上个月国家就下通知了要财政局和税务局尽快交接好!由税务局管理麻烦!因为税务局管理税是非常有一道的!还真没见过财政局为了检查契税和耕地占用税而每年查过账的!也就是说,归税务局管理了,以后他们稽查的时候,名单里就加这两个税种!
作者: huangruoxie    时间: 2009-8-14 17:45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加快落实地方财政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的通知
财税[2009]37号

 一、关于征管职能划转
  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两税征管职能由地方财政部门划转到地方税务部门的各项工作。
作者: hjs666@sina.com    时间: 2009-8-14 17:49
最迟是在办理土地证时缴纳契税,税率各地也是不一样的,目前应该还在当地财政局缴纳,你可向当地的财政部门咨询相关情况。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9-8-14 19:15
目前还是在财政局农税中心缴纳的,如果转地税管辖的话对于纳税人来说也没有什么不好,契税反正肯定是要缴的,不交也不会给你办土地证。
作者: 海浪花    时间: 2009-8-16 09:12
我刚刚交完契税。我们这儿是在地税交。土地的契税比例是4%。
作者: 别了温哥华    时间: 2012-6-15 13:37
学习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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