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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报批报建费用逾期未交,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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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haozhao9076
时间:
2009-8-11 15:47
标题:
报批报建费用逾期未交,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点
各地对国税发【2009】31号文做出了实施细则规定,其中有一条规定:报批报建费用在工程完工后2个纳税年度的12月31日前,仍未支付的,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这个2个纳税年度怎么理解?
比如,08年11月项目完工,报批报建费用一直未交,在什么时间点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9-8-11 20:17
08年11月份竣工,08年预提了报批报建费用并于税前扣除,如果在2009年尚未缴纳,那么2009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应该做纳税调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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