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报批报建费用逾期未交,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点 [打印本页]

作者: zhaozhao9076    时间: 2009-8-11 15:47
标题: 报批报建费用逾期未交,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点
各地对国税发【2009】31号文做出了实施细则规定,其中有一条规定:报批报建费用在工程完工后2个纳税年度的12月31日前,仍未支付的,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这个2个纳税年度怎么理解?

比如,08年11月项目完工,报批报建费用一直未交,在什么时间点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9-8-11 20:17
08年11月份竣工,08年预提了报批报建费用并于税前扣除,如果在2009年尚未缴纳,那么2009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应该做纳税调整增加。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