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1)如能分清项目则直接计入开发成本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不能分清成本项目的,其支出应先归集整理,随后在各项目之间按一定标准分配(一般按建筑面积)
借:开发成本—土地开发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
贷:开发成本—土地开发成本
2、前期工程费
能分清核算对象的直接计入开发成本,不能分清的按标准分摊,然后计入开发成本。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3、基础设施费
4、建筑安装工程费
(1)自营工程,工程量较小的直接进入工程开发成本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
贷:库存材料(应付账款等)
工程量较大、建设规模较大的,应经过“工程施工”进行核算
借:工程施工
贷:银行存款(库存材料、应付账款等)
然后,根据下列顺序和方法进行分配:
①开工报告确定工程成本核算对象;②按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分配材料、人工、折旧等费用;③分配间接费、机械使用费等;④按月计算施工实际成本;⑤根据完工报告结算实际成本。账务处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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