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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营业税法下分包工程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朵朵爸    时间: 2009-8-3 06:33
标题: 新营业税法下分包工程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新修订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及《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自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条例》、新《细则》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政策都有新的规定,尤其对分包工程营业税的缴纳有了新的变化,建筑施工企业只有充分领会文件精神,才能符合国家新税收要求并为企业带来有效的税收利益。
  200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而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布下发并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也在第十一条规定: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对比新旧营业税细则,我们不难发现,旧细则第十一条规定“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而新细则对第十一条进行了完善,矫正了以往一律以承包承租人挂靠人为纳税人的规定,补充了如果是承包人以发包人的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则以发包人为纳税人的规定。
  综合以上考虑,一般情况下,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他人,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分包人应该就其完成的分包额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如果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则发包人属于法定的代扣代缴纳税义务人,在与分建方办理已完工程价款结算时,还应以与分建方结算的工程价款为依据计算并代扣代缴其营业税,并向分建方提供《建筑业总承包及分包单位结算工程款完税证明》。但如果承包人不是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的,则以承包人、挂靠人、承租人为纳税义务人,而不再由发包方缴纳税款并提供完税证明。 </P
作者: yi1553    时间: 2009-8-3 08:13
标题: 学习学习
学习学习1111
作者: 来去无踪    时间: 2009-8-3 08:20
学习学习!!!!!!!!!!!!!!!!
作者: 翼力    时间: 2009-8-3 09:07
还是总包与分包的问题
作者: 王小姐    时间: 2009-8-3 09:26
标题: 学习
以上的内容非常好,要多多学习。
作者: 力大    时间: 2009-8-3 10:42
呵学习学习......................
作者: 李科技    时间: 2009-8-3 11:36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学习学习O(∩_∩)O谢谢
作者: 王皮皮    时间: 2009-8-3 17:24
学习
学习
您复制他人帖子发表,已涉嫌恶意灌水,来自www.fdckj.com,地址:http://www.fdckj.com/thread-16692-1-1.html




学习
作者: 刘魁    时间: 2009-8-4 14:50
标题: xuei
以上的内容非常好,要多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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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南吉    时间: 2009-8-6 11:36
每天上会计网学习学习,提高一下!
作者: 酷网飞雁    时间: 2009-8-7 16:50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这是实用的吧,对业务有帮助的才行
作者: dbt379    时间: 2009-8-19 00:38
每天上会计网学习学习,提高一下
作者: 美丽心琴    时间: 2009-8-19 06:44
学习一下朵朵爸的好资料
作者: 依骏    时间: 2009-8-20 08:39
以上的内容非常好,要多多学习
作者: wuliw8    时间: 2009-8-20 10:23
以上的内容非常好,要多多学习。
作者: 心封南极    时间: 2009-8-20 14:15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看看
作者: 玻璃心    时间: 2009-8-20 18:10
没有看懂,不明白,晕了。
作者: 无影者    时间: 2009-8-21 17:17
看看,新东西,谢谢
作者: 油菜那厮    时间: 2009-8-24 14:01
学习一下 :L :L :L :L :L
作者: zl0452    时间: 2009-8-24 23:20
学习一下啊
作者: 虚心的人    时间: 2009-8-24 23:26
学习一下,长长见识。。。。。。。。。
作者: 王皮皮    时间: 2009-8-25 08:33
xuexixixxxxxxi
作者: 风雪夜归人    时间: 2009-8-25 08:40
向未知的领域进军。
作者: 松涛    时间: 2009-8-30 10:00
政策解读的很及时,支持学习。
作者: qq479656348    时间: 2009-8-30 16:45
标题: O
不错的分析
作者: 芳芳正正    时间: 2009-8-31 16:22
呵呵,学习一下。。。。
作者: mdx816    时间: 2009-9-2 15:07

下来看看~~~~~~~~~~~~~~~~~~
作者: liyulin1974    时间: 2009-9-2 17:04
大家交流一下,好好学习
作者: 海蓝蓝    时间: 2009-9-3 08:28
每天学习都有新的收获
作者: walter52    时间: 2009-9-3 08:38
正用的上,多谢了
作者: joshvo1    时间: 2009-9-3 08:42
看过了,还要定了呵呵。
作者: 西屋    时间: 2009-9-9 22:24
建筑会计 :Q
作者: 金的儿    时间: 2009-9-11 18:42
学习了,谢谢
作者: 尹子    时间: 2009-9-12 17:14
哪里看得出是:
承包人不是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的,则以承包人、挂靠人、承租人为纳税义务人呢?
作者: yqz2925929    时间: 2009-9-12 17:19
学习一下建筑业会计,对将来有用!
作者: 唐沂君    时间: 2009-9-12 17:38
标题: 好贴
学习,学习。。。。。。。
作者: 陈镜清    时间: 2009-9-13 16:45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作者: accstar    时间: 2009-9-14 16:14
以上的内容非常好,要多多学习。
出自房地产会计网www.fdckj.com,地址:http://www.fdckj.com/thread-16692-1-1.html




作者: 老年使者    时间: 2009-9-14 16:26
学习一下,学习一下。
作者: z83412003    时间: 2009-9-15 23:02
dingding 学习
作者: xu200288    时间: 2009-9-16 16:05
好东西啊,太感谢了
作者: 重庆陈阿泰    时间: 2009-9-16 16:27
要多多学习。
作者: listen    时间: 2009-9-17 22:49
看帖回帖是一种美德!举手之劳,给发帖人予精神上的鼓励!
作者: 小振    时间: 2009-9-25 16:12
现在是由分包人自己名义开票纳税
作者: 华隆    时间: 2009-9-25 16:51
一直以为建安会计很简单,上房地产会计网一看才发现自己已经落后了。
作者: shilh    时间: 2009-9-25 20:26
标题: 学习
学习一下,
作者: lq740212    时间: 2010-4-15 21:45
深有感触!!!
作者: 钟娜明明    时间: 2010-4-16 10:10
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P
作者: kimyin    时间: 2010-4-18 14:55
很好 很强大
作者: callycally    时间: 2010-4-22 11:26
学习学习,提高一下!呵呵呵
作者: lidongyu0420    时间: 2010-4-22 11:36
好久没来了!看看!感谢!
作者: 天涯    时间: 2010-5-10 00:01
学习学些再学些。。。。。。。
作者: lh11399    时间: 2010-5-10 08:28
努力学习,,学习..........
作者: 蓝色米    时间: 2010-5-27 15:26
建安企业营业税寻找中
作者: 薄嗬味道    时间: 2010-6-9 23:11
以上的内容非常好,要多多学习。
作者: macao    时间: 2010-6-10 00:59
标题: 学习
学习了,我来晚了。
作者: 浮生萧条.    时间: 2010-6-10 08:52
唉……回复……又要回复……
作者: hongdandan    时间: 2010-7-1 23:08
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
作者: hongdandan    时间: 2010-7-1 23:15
真的是很好呀!顶顶顶
作者: 天地一沙鸥    时间: 2010-7-25 23:22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作者: qyx    时间: 2010-7-26 09:43
学习一下下了
作者: 及龙消费    时间: 2010-7-26 16:34
学习一下,谢谢!
作者: vladmirdaidai    时间: 2010-7-27 10:25
标题: 回复
好文章,有学习价值,谢谢
作者: 691439143    时间: 2010-7-30 10:55
好好学习一下子。
作者: 新新心心    时间: 2010-9-7 09:05
第一次登录,学习学习
作者: 黑baby    时间: 2010-9-7 16:18
看看啊
作者: grapgame    时间: 2010-9-7 16:39
每天上会计网学习学习,提高一下
作者: 1126自强不息    时间: 2010-9-9 08:58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作者: panguifu    时间: 2010-9-9 20:05
学习学习,看看是如何对比的。
作者: qsm12388888    时间: 2010-9-11 13:08
学习并运用于实际中。。。。。。。。。。。
作者: qsm12388888    时间: 2010-9-11 13:18
有点复杂,还要好好学习
作者: 什么都是浮云    时间: 2011-1-29 10:50
想学习一下内容,谢谢了
作者: 北大荒麦子    时间: 2011-2-9 14:22
学习学习1111
出自房地产
作者: 杏仁糖果    时间: 2011-2-11 15:09
来到这里发现要学习的知识太多了
作者: 新来的会计    时间: 2011-2-11 21:52
回复可以收到本位币吗
作者: wxdslj    时间: 2011-2-11 22:11
总包与分包的问题
学习
学习
作者: 陈刚刚    时间: 2011-2-18 10:05
这个知识点好啊,我要认真学习啊
作者: 丁敏敏    时间: 2011-2-18 11:11
不错  要学习 呀呀呀呀
作者: 招财    时间: 2011-3-25 18:24
谢谢分享,学习,成长中!
作者: jsszcg    时间: 2011-3-25 19:09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开开
作者: 荆小会计    时间: 2011-3-26 17:28
该学的东西还有好多哦
作者: cdjw    时间: 2011-7-7 13:55
回复   学习   总承包 分承包
作者: guomenke    时间: 2011-7-12 21:53
谢谢分享,看看!
作者: 沫沫穆斯    时间: 2011-7-13 10:05
啊啊啊啊啊、、、、、、、、、
作者: 财务匪兵    时间: 2011-7-15 14:26
赶紧学习学习
作者: 严满意    时间: 2011-7-20 11:40
看看了解一下
作者: 湖南小帅    时间: 2011-10-20 00:4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朱伯胜    时间: 2011-10-20 10:34
学习,进步,努力............
作者: caoli17    时间: 2011-10-20 10:51
学习学习!!!!!!!!!!!!!!!!


作者: 朱伯胜    时间: 2011-10-20 10:55
很有启发,谢谢
作者: zsq9322    时间: 2011-11-5 19:16
学习学习
作者: dhj    时间: 2011-11-6 13:16
真的很不错 好好学习
作者: 赵旭    时间: 2011-11-7 17:41
感谢并支持大师的分享,努力学习!
作者: 福睿    时间: 2011-11-25 23:01
回复学习

作者: lwjwen    时间: 2011-12-16 23:02
DDDDDDDDDDDDDDDD
作者: lwjwen    时间: 2011-12-16 23:07
DDDDDDDDDDDDD
作者: fywzlyh    时间: 2011-12-17 08:34
学习了
作者: 庸者    时间: 2011-12-17 09:29
什么意思
作者: 匆匆    时间: 2012-2-12 12:35
多多学习

作者: 渴望学习    时间: 2012-2-12 13:05
看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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