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房地产企业土地使用税纳税起止期限的确定
[打印本页]
作者:
阿斯兰
时间:
2009-8-1 10:17
标题:
房地产企业土地使用税纳税起止期限的确定
1、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地方税务部门部分税种纳税期限和纳税限额的通知》(苏地税函[2006]47号)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为:企业按季、个人按半年缴纳,纳税人应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
2、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对于新征用的土地、区分耕地与非耕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取得的土地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自取得土地使用权至再次变更该项土地权属期间按照规定税额缴纳土地使用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15号)规定,征用的耕地与非耕地,以土地管理机关批准征地的文件为依据确定。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86号)关于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时间问题的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的次月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使用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确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税纳税起止期限为:
作者:
九江小小龙
时间:
2009-8-1 10:54
我们这是房子出售之后就不在收取土地使用税
作者:
老年使者
时间:
2009-8-1 11:22
己签合同后.算不算.
作者:
老王卖瓜
时间:
2009-8-1 14:39
个人以为应该是在产权转移之后,不再缴纳
作者:
方森林
时间:
2009-8-1 16:14
取得产权证是否按取得产权证的日期
作者:
hjs666@sina.com
时间:
2009-8-1 16:24
本人认为房地产开发公司缴纳土地使用税的期限应以各时期的土地使用证签发日期为限。即:以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开发土地的土地使用证上的签发日期为房地产公司缴纳土地使用税的起算日期;房地产公司售房后将土地使用面积进行分解,以各住户取得的土地使用证上的签发日期为该记载面积房地产公司缴纳土地使用税的终止日期,对于未出售的房屋对应的土地使用证上记载的面积仍由房地产公司缴纳土地使用税,直至房地产公司将所有的土地使用证发给各住户为止。
作者:
阳乐
时间:
2009-8-1 17:00
不太清楚,看看结果,学习学习
作者:
妞妞缘
时间:
2009-8-2 17:55
不知,想知
作者:
小虫了
时间:
2009-8-3 22:12
哎呀妈呀,让俺看一看吧
作者:
天生我才
时间:
2009-8-3 22:19
我十分特别迫切的看到这的内容
作者:
eric199
时间:
2009-8-5 20:24
好文章当然要学习学习
作者:
宋佳
时间:
2009-8-7 09:52
我去税局听课时,税局说待房屋竣工验收后才不用交,是否有相关文件规定.
作者:
游游宝贝
时间:
2009-8-7 10:56
学习一下,我们的还没交过呢,看看我们在不在范围内。
作者:
qianliche
时间:
2009-8-8 14:54
学习学习再学习,
作者:
ANGIE周唯
时间:
2009-8-8 14:57
我十分特别迫切的看到这的内容
您复制他人帖子发表,已涉嫌恶意灌水,来自
www.fdckj.com
,地址:
http://www.fdckj.com/thread-16485-1-1.html
作者:
ANGIE周唯
时间:
2009-8-8 14:59
本人认为房地产开发公司缴纳土地使用税的期限应以各时期的土地使用证签发日期为限。即:以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开发土地的土地使用证上的签发日期为房地产公司缴纳土地使用税的起算日期;房地产公司售房后将土地使用面积进行分解,以各住户取得的土地使用证上的签发日期为该记载面积房地产公司缴纳土地使用税的终止日期,对于未出售的房屋对应的土地使用证上记载的面积仍由房地产公司缴纳土地使用税,直至房地产公司将所有的土地使用证发给各住户为止。
我觉得以上所述比较对吧,我们也是这样操作的。
作者:
秋枫
时间:
2009-8-8 15:17
哎呀妈呀,让俺看一看吧
作者:
jxyzkq
时间:
2009-8-18 22:05
我也来学习一下,多谢
作者:
jxyzkq
时间:
2009-8-18 22:09
我们在实际操作中也是这样:把已签合同的房屋面积从应纳土地使用税的面积中减掉,一直到房屋售完(即全部签合同),那么这块开发的土地所对应的土地使用税即交纳完毕
作者:
vchchang
时间:
2009-8-20 11:54
回复一下,看看详细内容。
作者:
风雪夜归人
时间:
2009-8-20 12:03
找了很久了。
作者:
dr_cr
时间:
2009-8-25 11:19
本人认为房地产开发公司缴纳土地使用税的期限应以各时期的土地使用证签发日期为限
您复制他人帖子发表,已涉嫌恶意灌水,来自
www.fdckj.com
,地址:
http://www.fdckj.com/thread-16485-1-1.html
作者:
任建梅
时间:
2009-8-25 16:22
标题:
回复 2# 的帖子
那房地产开发商将房子卖了,由哪方来交这个税啊
作者:
wbh2008
时间:
2009-8-28 16:35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真得需要好好看看,学习学习一下
作者:
小振
时间:
2009-8-30 10:22
这边是按未售面积比例来计算的,每月土地使用税=未售建筑面积×土地面积÷全部建筑面积×相应税率÷12
作者:
桔梗
时间:
2009-8-30 12:09
学习学习学习&&……%¥%……¥&%……
作者:
登入
时间:
2009-8-30 16:46
...........................................................
作者:
心封南极
时间:
2009-8-31 10:55
标题:
回复 2# 的帖子
看看
作者:
火龙果
时间:
2009-8-31 11:25
学以致用
作者:
天舒
时间:
2009-8-31 11:40
我个人认为,自土地拍卖成功后,国土著人局正试交付该土地的使用权时开始交纳,不应该在办到土地证时才缴交,不因为企业的个别原因未能办到土地证而不缴纳土地使用税
作者:
可乐羊
时间:
2009-8-31 17:30
前来学习学习
作者:
BULL
时间:
2009-9-15 10:27
标题:
谢
看看与我经验是否一样
作者:
BULL
时间:
2009-9-15 10:30
对于开发商已售出的房子,在办理产权后,与交房前这段时间,应该是由客户承担吧?
作者:
衡水
时间:
2009-9-17 21:30
己签合同后.算不算.
作者:
天生我才
时间:
2009-9-17 22:57
正用着呢,想学习学习,有用
作者:
孙好
时间:
2009-9-18 11:16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请出出出!!!!!!
作者:
心封南极
时间:
2009-9-18 11:21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根据财税【2006】186号文的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作者:
天平猫
时间:
2009-9-18 13:51
是否有新的解释?
作者:
lnhcat
时间:
2009-9-19 00:18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看看结果,学习学习
作者:
王泰
时间:
2009-9-19 07:32
实际上许多地方政府有不规范的现象。
作者:
云里
时间:
2009-9-19 10:29
谢谢分享,谢谢
作者:
毛亚娟
时间:
2009-9-21 14:44
我十分特别迫切的看到这的内容
作者:
wxl1973
时间:
2009-9-22 13:07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和
作者:
by0611
时间:
2009-9-22 16:43
按取得产权证的日期
出自房地产会计网
www.fdckj.com
,地址:
http://www.fdckj.com/thread-16485-1-1.html
作者:
li19681004
时间:
2009-9-22 17:23
这正是我公司目前遇到的问题,想学习一下
作者:
王松生
时间:
2009-9-22 19:47
学习了,谢谢!!!!
作者:
雨绵绵
时间:
2009-9-23 21:43
我十分特别迫切的看到这的内容
作者:
雨绵绵
时间:
2009-9-23 21:49
我十分特别迫切的看到这的内容
作者:
蓝梦星雨
时间:
2009-9-24 10:50
现在正受这个问题困扰,谢谢
作者:
昔日重现
时间:
2009-9-27 10:24
签订合同就算销售,就不该交土地使用税了,具体怎么分摊合理?
作者:
qq1998
时间:
2010-3-28 20:41
---------学习土地使用税政策
作者:
工作愉快
时间:
2010-3-28 21:10
学习土地使用税政策
作者:
hhoupen
时间:
2010-3-28 21:23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学习一下了,这方面操作起来难度不小啊
作者:
四川成都
时间:
2010-3-28 21:24
地产企业土地使用税纳税起止期限的确
作者:
无拘无束
时间:
2010-3-28 21:59
我十分特别迫切的看到这的内容
出自房地产会计网
www.fdckj.com
,地址:
http://www.fdckj.com/thread-16485-1-1.html
作者:
柏国之子
时间:
2010-3-30 11:51
看看结果,学习学习
作者:
旮旯旭
时间:
2010-3-30 18:00
标题:
11
想了解具体内容,请打开看看
作者:
dqwhfhp
时间:
2010-3-30 22:13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谢谢,我也很想看看,支持楼主
作者:
超级大马甲
时间:
2010-4-1 11:29
马上久要用到了,学习一下
作者:
sky126qd
时间:
2010-4-2 00:29
标题:
支持
看看后面是些内容,谢谢!
作者:
lchdxy
时间:
2010-4-5 12:12
在温习一下这个文件。
作者:
捷步
时间:
2010-4-5 12:51
学习了解下!
作者:
zzk
时间:
2010-4-5 16:43
看看内容,想知道是什么
作者:
云之昕2
时间:
2010-4-5 21:55
我也很想学,非常感谢
作者:
王宁1981
时间:
2010-4-6 22:24
标题:
学习中
非常感谢楼主的内容。
作者:
极道
时间:
2010-4-7 20:24
这个交纳期限不同地方有不同的规定吧。
作者:
向往春天
时间:
2010-4-8 09:19
应该是在产权转移之后,不再缴纳
作者:
何年
时间:
2010-4-8 09:23
我j 十分特别迫切的看到这的内容
作者:
sdsthgt
时间:
2010-4-9 10:47
加强学习 会计只是所得税法
作者:
zyf711
时间:
2010-4-9 17:19
努力学习,天天向上,各地的政策还是不一样的
作者:
lirenkuaiji
时间:
2010-4-9 17:37
这个季度就开始交了,税务按土地证终止日期到推次月开始交
作者:
威海本溪人
时间:
2010-4-10 14:08
了解一下,顶
作者:
muying
时间:
2010-4-10 14:52
了解一下,顶
作者:
muying
时间:
2010-4-10 15:15
不太清楚,看看结果,学习学习
作者:
muying
时间:
2010-4-10 15:23
取得产权证是否按取得产权证的日期
作者:
12345600
时间:
2010-4-12 10:09
学习一下,谢谢贴主了
作者:
12345600
时间:
2010-4-12 10:11
我已回了啊,怎么还看不到啊呀,谢
作者:
冰雪001
时间:
2010-4-16 09:24
我也很想多了解相关政策
作者:
冷水洗头
时间:
2010-4-18 23:22
现在要用先看看
作者:
chenxiumin
时间:
2010-4-19 17:16
回复后看看,增长见识
作者:
父子老爷车
时间:
2010-4-20 08:53
学习学习学习学习学习学习
作者:
何进
时间:
2010-5-4 15:08
是好东西吗
看了才知道
作者:
mflhacker
时间:
2010-5-4 20:49
想学习一下子,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作者:
hhoupen
时间:
2010-5-9 23:46
确实是一个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容易被忽略
作者:
wang9696
时间:
2010-5-10 09:47
看看,看看
,,,,,
作者:
人面不知
时间:
2010-5-10 21:37
我也十分特别迫切的看到这的内容
作者:
ahhf0116
时间:
2010-5-21 07:55
学学习。。。。。。。。。。。。。。
作者:
玫瑰
时间:
2010-5-22 12:33
正好到缴纳的时间了,学习
作者:
lihaopocky
时间:
2010-5-22 16:51
税率还是蛮高滴,还是在调控
作者:
李世民
时间:
2010-5-24 09:05
想看到这的内容...
作者:
不甘落后
时间:
2010-5-24 09:34
房开公司土地使用税
作者:
dmcjh
时间:
2010-5-24 09:43
标题:
高招
要不停的回复,还是比较麻烦的
作者:
卡尔
时间:
2010-5-24 10:00
什么都要回复?????????
作者:
风中浮尘
时间:
2010-5-27 15:26
马上**,下月开始交
作者:
风中浮尘
时间:
2010-5-27 15:31
下个月去**,下个月开始交吗?
作者:
ak47sql
时间:
2010-5-27 15:43
是否按取得产权证的日期
作者:
lzjck880
时间:
2010-5-28 11:58
标题:
先按土地证面积,每期减按未售建筑面积比例倒算土地面积计缴
先按土地证面积,每期减按未售建筑面积比例倒算土地面积计缴
作者:
一名
时间:
2010-5-28 14:26
赞同部分楼主的意见,还是看一下学习一下
作者:
loyalgao
时间:
2010-5-28 17:23
学习学习,加强自己的知识
作者:
沐阳
时间:
2010-5-30 10:22
学习下,谢谢!!!!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