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由拍卖取得的房产和土地,如何对其开发部分做账务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中置业房产
时间:
2009-7-31 17:41
标题:
由拍卖取得的房产和土地,如何对其开发部分做账务处理
某公司由拍卖行处购入一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其部分房产可自用,另部分房产要进行重新开发,取得该资产的发票为拍卖行出具的套餐发票,请问在进行新项目开发时,土地费如何作价,以及相关的账务处理。
作者:
金色的麦穗
时间:
2009-7-31 17:56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拍卖行的发票可以作为土地和地上附着物房产的入账依据。新开发的土地入账价值,以实际占用面积对整个取得的地价进行分割。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