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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工会经费是否都要上缴总工会 [打印本页]

作者: 188fc    时间: 2009-7-23 20:29
标题: 工会经费是否都要上缴总工会
请问下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工会经费要凭有效票据扣除,那企业的工会经费是否都要上缴当地总工会才可以开票呀,这样的话上缴的工会经费企业还能用吗?实务是怎样操作的呢,非常感谢!
作者: 勇者无敌    时间: 2009-7-23 20:31
一部分上交总工会的,大部分还是留存在企业工会组织中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9-7-23 20:35
舟山市的规定:

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缴工会经费,其中:上缴市(区)总工会40%,本单位基层工会账户自行留存60%。
作者: 188fc    时间: 2009-7-23 20:40
非常感谢两位的回答,那留存企业的部分也由总工会开票吗,否则不允许扣除的吧?
作者: 联合社团    时间: 2009-7-25 16:07
正遇到此问题。学习了,谢谢各位
作者: 清风苇笛    时间: 2009-7-26 09:40
标题: 留存不用开票
上交给上级工会的40%部分,上级工会会收专用收据给开你。留存的60%在不超过(工资总额*2%*60%)情况可能自用的。
作者: 四只眼    时间: 2009-7-26 18:00
本企业如有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可以不缴工会,如无工会组织,就按40%上缴,所得税凭工会收据税前扣除.
作者: 四只眼    时间: 2009-7-26 18:01
江苏国税的规定就是凭工会专用收据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税前扣除
作者: lchdxy    时间: 2009-7-26 21:43
要有工会开具的收据才可以扣除。
作者: 188fc    时间: 2009-7-27 19:04
非常感谢各位的分享,不同地方规定好像不一样,浙江是怎么规定的呢?
作者: 经适房    时间: 2009-7-28 10:52
是上交20%给工会,剩下自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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