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出租开发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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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根根
时间:
2007-12-7 09:13
标题:
出租开发产品
我们单位开发的商业街打算出租,而且准备长期出租,今后出售的可能性不大,这样帐务处理怎么做比较妥当啊》?
而且,这个月就又租金收入?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7-12-7 12:36
首先明确一点,转入出租开发产品不能摊销折旧
那么象你这种情况,我有个建议:租金收入发票最好拖延一下,到2008年1月1日再开,明年1月份确认租金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同时将开发产品转入固定资产(怎么确定固定资产的价值应该不要我说了吧),每月摊销折旧,作为其他业务支出。2008年底的时候再将转出的开发产品视同销售计算企业所得税。
作者:
错落的黄昏
时间:
2007-12-7 22:41
转入出租开发产品不能摊销折旧,这在31号文没有明确说不能摊销呀
作者:
xiaofengcpa
时间:
2007-12-10 10:54
出租开发产品,如果转作固定资产处理,应视为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当然可以按规定计提折旧。如要不转做固定资产处理,就不视为销售,不能计提折旧。
作者:
lee315
时间:
2011-11-20 19:23
学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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