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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晕税务局官老爷们的经典对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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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勇者无敌
时间:
2009-7-17 21:09
标题:
气晕税务局官老爷们的经典对白
气晕税务局官老爷们的经典对白,让大家乐呵乐呵,不要忘记顶一个
纳税人:请问税官,收购头发,能否领购农产品收购发票?
税务人员:您好!根据有关税法,收购发票仅限于农产品收购企业收购农业生产者个人自产的免税农产品以及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从个人手中收购废旧物资时使用。动物毛皮系农业产品,动物毛绒是指未经洗净的各种动物的毛发、绒发和羽毛。您收购的头发系该范围,因此可使用农产品收购凭证。
纳税人:对不起,税官,我刚才可能没说清楚,我收购的是女士们的头发。
税务人员:您好!因为人的头发不是农业生产者自产的,所以不能使用农产品收购凭证。
纳税人:对不起,税官,我觉得您这话很有问题。什么叫“农业生产者自产的”?头发不是自产的难道是栽上去的?我觉得任何人的头发只能靠自己亲自产,就是秃子擦生发剂长出的头发,他也是在自己头上亲自长出来的,那也是自产,生发剂至多起到庄稼地里化肥的作用。
税务人员:你好!你这是抬杠嘛,我不是说了嘛,可使用农产品收购凭证的一定要是农业生产者自产的、未经洗净的各种动物的毛发、绒发和羽毛。
纳税人:我知道了,你始终强调的就是“农业生产者自产”,那农村人长的头发你说是不是“农业生产者自产”?你这不是搞城、乡歧视吗?农村人头上长的可以叫“毛发”,城里人头上长的就只能叫“头发”?你还一直强调“未经洗净的各种动物的毛发”,你是不是说咱农村人的头发一直不洗?你们这种对待农民兄弟姐妹的态度很不象话嘛!
税务人员:你,你怎么可以这样说呢?我一直是以国家税法为依据跟你解释的嘛。
纳税人:国家法律就可以搞城、乡歧视了吗?国家法律就可以说咱农村人的头发是“未经洗净”了吗?算了,我也不跟你争了,反正现在我们一般也不到城里收购头发了,我们收购的都是女士的头发,现在城里女士的头发比男的还短,又都染上乱七八糟的颜色了,产量低不说,质量也不可靠。
税务人员:你、你,你就是收购农村人的头发也不能用农产品收购凭证啊,什么人的头发都不是农产品。
纳税人:今天你肯定又喝多了,你连人是什么都搞不清楚了。人是高级动物,高级动物就不是动物了?低级动物的头发是毛发,是农产品,你能说你头上长的不是毛发是小草啊?好了,咱不扯这个了,这个问题咱们的意见看来是统一不了啦。那我不使用农产品收购凭证,我注册个废旧物资回收公司,人的头发剪下来就不能栽上去了,应该说就是废旧物资了吧?而且是从个人手中收购的,那我使用废旧物资收购凭证总可以吧?
税务官:你、你、你……
作者:
勇者无敌
时间:
2009-7-17 21:12
笑死人不偿命!!!
作者:
hjs666@sina.com
时间:
2009-7-18 07:48
标题:
到底领购何种发票?
笑过之余,还真得想一想,假如注册成立这样的公司,专门经营此项业务,得领购什么样的发票呀?
作者:
数字人
时间:
2009-7-19 19:28
气死一个算一个,笑死一个算一个
顶一下!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9-7-19 19:31
这个不属于农产品还真的说不过去
作者:
老年使者
时间:
2009-7-20 16:35
这个不属于农产品还真的说不过去
作者:
简单生活
时间:
2009-7-28 10:46
笑过留名,
作者:
王牛牛
时间:
2009-7-31 11:50
标题:
经典
太有才了,佩服佩服
作者:
陌叶
时间:
2009-7-31 16:31
呵呵,有意思 ,好玩
作者:
浮槎山
时间:
2009-8-6 08:01
看来税务部门对国家的政策还没有研究透.
作者:
风雪夜归人
时间:
2009-8-12 12:17
,我的便便是自产的,有收购的吗?
作者:
税海
时间:
2009-8-15 17:08
精彩!好笑!转载到我博客上可否,博客网址:
http://blog.163.com/hp_pc947
作者:
刘建
时间:
2009-8-15 18:36
楼主太有才了,佩服佩服,
作者:
黑帮会计
时间:
2009-8-17 07:47
有点解气,电话询问的吧。不要太难为人家,他们大部分不是在编的税务人员。
作者:
刘志岗
时间:
2009-8-17 09:52
笑死人了!
作者:
孤海凌天
时间:
2009-8-19 16:40
呵呵 还真的是一个问题啊
作者:
兆宇妈
时间:
2009-8-19 22:06
真有趣!太逗人了!忙了一天了,在这里解解乏!
作者:
鑫辉
时间:
2009-8-22 11:26
这个也要与时俱进吗!!!!!!
作者:
虚心的人
时间:
2009-8-22 11:29
有意思,笑笑。。。。。。。。。。。。学习了。。。。
作者:
老宁
时间:
2009-8-22 13:33
人民的智慧是无穷的
作者:
红彤彤
时间:
2009-8-22 14:27
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红箭777
时间:
2009-8-26 07:59
好帖,必须顶顶1111
作者:
松涛
时间:
2009-8-31 12:02
很精彩,支持一个,学中取乐
作者:
东日向日葵
时间:
2009-9-1 10:39
标题:
好玩。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好象他们说得都有道理。头发真正是按什么开呢?
作者:
洞口佬
时间:
2009-9-1 13:22
头发能算是农产品吗?如果你是头发收购公司的会计,你该怎么办
作者:
洞口佬
时间:
2009-9-1 13:30
头发只能按废旧物资处理,不能按农产品处理
作者:
ljj0769
时间:
2009-9-1 17:21
笑一笑而已。。。。。。。。。。。
作者:
白州
时间:
2010-4-22 10:50
气死一个算一个,笑死一个算一个, 顶一下.
作者:
勇者胜
时间:
2010-4-26 16:33
太搞笑了,太有才了,继续……
作者:
高兴-812
时间:
2010-5-21 14:33
敢这样与税务部门谈话的会计也够牛的了,佩服佩服
作者:
蒙会计
时间:
2010-6-11 21:30
税务官:你、你、你……
作者:
road
时间:
2010-6-13 15:03
哈哈,果然是个高人啊!
作者:
看大盘沉浮
时间:
2010-6-19 22:50
使用废旧物资收购凭证
作者:
可爱的小丸子
时间:
2010-7-8 14:33
有意思,我们国家才有这样的问题吧,人家国外的发票可不用这么麻烦的
作者:
工作愉快
时间:
2010-7-8 16:25
学一学,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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