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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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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苏拉晓筑
时间:
2007-12-5 13:54
标题:
关于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问题
本月就开征了城镇土地使用税,请问这次开征是缴纳07年度的,还是以前年度也要缴纳的呢?我们公司地块的土地证是06年6月拿到的,该如何缴纳?另外还有一块土地到现在还没拿出土地证,请问需要缴纳吗?该如何缴纳?谢谢!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7-12-5 16:09
税法规定:纳税人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因此,你公司应从2006年6月起计征土地使用税。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7-12-5 16:10
没拿出土地证不用缴纳土地使用税
作者:
jinhaiacc
时间:
2007-12-5 16:46
标题:
什么情况下就部用交了
我们这税务局说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不用交了。飞雪您说这种说法正确吗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7-12-5 18:19
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不交,肯定是不对的
不过税务局说可以那应该没有问题吧
这个问题有的地方卡得紧,有的地方比较松
作者:
rongziyue
时间:
2013-1-29 13:11
谢谢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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