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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幢交楼的情况下,土地增值税是否结转到“营业税金及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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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年晚煎堆
时间:
2009-7-8 09:48
标题:
单幢交楼的情况下,土地增值税是否结转到“营业税金及附加”?
某楼盘在预售的时候,按地税要求,每月预交土地增值税,到最后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时候,多退少补。
现该楼盘单幢交楼(就是完工的几幢交楼给业主,没有完工的继续做)。现在,在账务上需要把交楼给业主的几幢房子,结转收入了。在结转时,只把“应交税费-- 营业税、城建、教育等”结转到“营业税金及附加”, 而没有把预交的土地增值税结转到“营业税金及附加”, 这样对不对?
我是这样考虑的:
1. 土地增值税只是预交性质,还要以最后土地增值税清算为准,而且楼盘部分还未完工。
2. 万一最后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结果是不用交的,理论上地税局应该退回来吧,可是我们又把它结转到成本了,那就不太真实了。
请大家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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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年晚煎堆 于 2009-7-8 09:5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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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ujia203
时间:
2009-7-11 16:03
我也在这个问题上犯难了,真不知道怎么处理,我的财务经理让我理解,结转的收入和土地增值税的关系,让我十分的头痛!
作者:
金色的麦穗
时间:
2009-7-11 16:23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预交的土地增值税不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平时转为实际收时再调整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最后项目清算时可多退少补,可以调整;其它的税种也一样,因为没有转为实际收入都是预交,转为实际收入时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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