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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股东变更,是否要做相应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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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利源房地产
时间:
2009-7-3 11:19
标题:
股东变更,是否要做相应的账务处理
请教:本公司股东本是一个公司和三个自然人,后来在2008年的时候,变更了,三个自然人换成了一个自然人,今年5月把那个公司又换成了另一个自然人,现在的股权结构就是两个自然人,注册资本没变,就是老板在里面换来换去,这样在是受资本这里需要体现吗?怎么体现呢
作者:
李科技
时间:
2009-7-3 11:23
根据股东转让协议,做账务处理。
作者:
盘龙
时间:
2009-7-3 11:23
供参考:以工商变更登记的结果作出账务处理。
作者:
盘龙
时间:
2009-7-3 11:30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5条第一款: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心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4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作者:
天利源房地产
时间:
2009-7-3 11:34
再请教详细一点,,当时注册的时候,是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没有二级明细的,现在总额没变,只是股东变了,具体应该怎么做账呢?多谢了,急!另,我是今年4月到公司的,2008年变更的时候就没有做账务处理的,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呢?谢谢大家了
作者:
橄榄树
时间:
2009-7-3 13:20
应该做账务处理
如果注册资本没有变的话
只变股东的话,也只能不做账务处理
或者是把原来的冲出来
重新入
作者:
五月轻风
时间:
2009-7-3 14:10
先去工商做变更,根据变更的资料和股权转让协议进行账务处理。一种情况是资本金没有发生变化,就在实收资本的二级科目间变动,另一种情况资本金发生变化了,应就变更的资本金额在实收资本明细科目下变动的同时增加或减少货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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