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我们是不是就不要交税了呢
[打印本页]
作者:
qcce
时间:
2009-6-28 18:09
标题:
我们是不是就不要交税了呢
我们买了
A
公司一块地,为了避税,我们以
A
公司的名义注册了一个公司,股份都是
A
公司的名义,(其实是我们的,),我们以买
A
公司的土地进去合作,进去占股份,再把
A
公司占的股份买过来,这样我们是不是就不要交税了呢
作者:
勇者无敌
时间:
2009-6-28 18:42
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理由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048号)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规定: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 》 (财税字 〔 1995 〕 048 号)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七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向税务机关提交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及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及规定的期限缴纳土地增值税。
计税依据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增值额)。
作者:
勇者无敌
时间:
2009-6-28 18:43
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需要征收契税
契税条例规定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人股征收契税,主要考虑:第一,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人股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一种方式。第二,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人股是以取得经济利益为目的的转移,这一点与买卖具有共同的性质,因此规定视同买卖征收契税。
作者:
勇者无敌
时间:
2009-6-28 18:44
当然了,还有就是印花税、办理土地证的费用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