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房地产企业将自建的商品房转作自用
[打印本页]
作者:
珍爱
时间:
2009-6-19 15:26
标题:
房地产企业将自建的商品房转作自用
房地产企业将自建的商品房转作自用,不交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不转收入,不结转成本,土地增值税不交。那么请问产权如何办理?还需要交契税吗?如果再出租的话应该要交除房产税以外的其他什么税???
作者:
ahui98
时间:
2009-6-19 15:42
没办过这种产权。
但我认为既然是自建的开发产品转为自用,说明产权没有发生转移,不应该缴纳契税!
如果出租的话还应缴纳营业税及附加,收入还需并入应纳税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
本帖最后由 ahui98 于 2009-6-19 15:43 编辑
]
作者:
珍爱
时间:
2009-6-19 15:47
谢谢!主要是请问产权如何办理?即要准备什么资料去办产权????
作者:
郑小艳
时间:
2009-6-19 21:12
我们单位办出来过,不过具体怎么办不是很清楚,问问当地房管局吧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