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临时自用”产品应如何纳税
[打印本页]
作者:
阿斯兰
时间:
2009-5-29 18:41
标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临时自用”产品应如何纳税
我公司为江苏省的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请问公司将开发产品“临时自用”时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答:
作者:
四川成都
时间:
2009-5-29 20:50
楼主辛苦了,谢谢分享~~~~~~~~~~~~`
作者:
越走越远
时间:
2009-5-30 13:55
楼主辛苦了,谢谢分享~~~~~~~~~~~~`
作者:
王泰
时间:
2009-5-30 13:58
一年以下的不作处理。
作者:
保丰房地产
时间:
2009-5-30 15:22
楼主辛苦了,谢谢分享~~~~~~~~~~~~`
作者:
同城51
时间:
2009-5-31 21:56
辛苦了,谢谢
作者:
吕从江
时间:
2009-6-2 20:48
是个很新的课题,要好好学习
作者:
ahut_21
时间:
2009-6-3 16:45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作者:
我想学习
时间:
2009-6-7 17:58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学习学习楼主是如何处理的
作者:
shenghuangci
时间:
2009-6-7 19:26
看一下楼主怎么处理的
作者:
shenghuangci
时间:
2009-6-7 19:27
如果自用的话,那不是作为固定资产了吗?固定资产不是不视同销售了吗?
不懂了,请教各位前辈
作者:
大好人
时间:
2009-6-8 09:37
房地产开发企业“临时自用”产品应如何纳税
作者:
学习人
时间:
2009-6-17 09:29
想查看下面的回复可以不
作者:
由龙剑
时间:
2009-6-17 10:08
学习学习再学习
作者:
五月轻风
时间:
2009-6-21 20:46
回贴看看,
作者:
希源
时间:
2009-6-21 22:24
jjjjjjjjjjjjjjjjjjjjjjjjjjjjjjjjjjjjjjjjjjjjj
作者:
我心无双
时间:
2009-7-3 08:11
进来学习一下,感谢LZ共享
作者:
地产会计
时间:
2009-7-3 11:07
标题:
谢谢
谢谢谢谢谢谢
作者:
k9972929
时间:
2011-6-8 23:57
大家辛苦了,共同进步
作者:
琴屿飘灯
时间:
2011-6-9 00:07
先回复,在学习。
作者:
rabbit830
时间:
2011-6-9 09:42
新手过来观摩
作者:
琴心和雅
时间:
2011-6-10 23:54
我正面临这个问题
作者:
汇滨垂钓
时间:
2011-6-11 00:19
抓紧时间回下贴
作者:
娟娟511
时间:
2011-6-13 15:07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学习学习~~
作者:
一杯愁绪
时间:
2011-6-13 15:10
个人认为,就作为开发产品临时过渡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