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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房地产新31号文成本费用预提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blu_yu    时间: 2009-5-19 10:06
标题: 关于房地产新31号文成本费用预提问题
原文如下:
第三十二条
除以下几项预提(应付)费用外,计税成本均应为实际发生的成本。

    (一)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二)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建造或尚未完工的,可按预算造价合理预提建造费用。此类公共配套设施必须符合已在售房合同、协议或广告、模型中明确承诺建造且不可撤销,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配套建造的条件。
  (三)应向政府上交但尚未上交的报批报建费用、物业完善费用可以按规定预提。物业完善费用是指按规定应由企业承担的物业管理基金、公建维修基金或其他专项基金。


我的问题是:
1、会计上预提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2、具体预提时的入账凭据是什么?
3、账务处理的分录是什么,谢谢!
望答复,越具体越好!

[ 本帖最后由 blu_yu 于 2009-5-31 14:22 编辑 ]
作者: 两室一厅    时间: 2009-5-19 17:33
借:开发成本
贷:应付账款-预提公共配套设施费
             -预提出抱工程-相关承包单位
作者: blu_yu    时间: 2009-5-20 07:25
网上也好像就能搜索到公共配套设施的这笔分录处理
这个问题好像暂时还比较难回答吧,恭请版主来解答一下!

[ 本帖最后由 blu_yu 于 2009-5-20 09:08 编辑 ]
作者: 蜕变    时间: 2009-5-20 10:18
是呀,我也想知道沐浴晨风的问题,还有预提的时候该怎样提,然后怎样分摊?上面说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麻烦请明白的人给详细解答一下可以吗????
作者: 天堂物语    时间: 2009-5-20 13:23
原文如下:
第三十二条
除以下几项预提(应付)费用外,计税成本均应为实际发生的成本。
    (一)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二)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建造或尚未完工的,可按预算造价合理预提建造费用。此类公共配套设施必须符合已在售房合同、协议或广告、模型中明确承诺建造且不可撤销,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配套建造的条件。
  (三)应向政府上交但尚未上交的报批报建费用、物业完善费用可以按规定预提。物业完善费用是指按规定应由企业承担的物业管理基金、公建维修基金或其他专项基金。


我的问题是:
1、会计上预提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本人理解用于企业所得税在年度汇算清缴(但对能够准确核算季度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也可),具体时间可以根据证明资料(工程合同,工程预算,已办理的结算,已取得的发票金额,)等情况在年底12月31日前预提,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在10%以内可以视为充分考虑到<实施条例>的规定据实列支成本费用精神的特例.因为出包工程的实际情况有可能存在未支付的工程款,同时发票也未开具,但已经跨年度,但开发项目已竣工且销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如开发企业不能将工程成本预提,则年度企业所得税会存在收入与成本的不合理配比,从而对企业收益造成暂时性差异.
  而公共配套设施方面可参考预算资料,以及规划类证明文件.时间本人理解为能够按照建筑面积划分土地成本的时候.
  政府类基金和规费的预提则应当以销售单位产品的时候,无论是现房销售还是预售收入,只要能够确定销售产品了,就应当说可以计算出相关基金和规费.
2、具体预提时的入账凭据是什么?
  具体预提的入账凭据应当说需要询问主管税务机关和建立健全备案资料.
3、账务处理的分录是什么,谢谢!
望答复,越具体越好!
作者: blu_yu    时间: 2009-5-21 16:56
有待继续更新。。。。。斑竹解答一下呢!!!!感谢!!!!
作者: blu_yu    时间: 2009-5-25 09:58
先解决第一个问题吧,帮忙一下!预提的时间点可以确定为年末的12月31日吗?谢谢!
作者: blu_yu    时间: 2009-5-28 11:23
尚未解决,继续顶。。。。。。
作者: 云中飞    时间: 2009-5-28 11:37
我的问题是:
1、会计上预提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2、具体预提时的入账凭据是什么?
3、账务处理的分录是什么,谢谢!
答复
1,每年汇算清缴时
2,合同等
3,
借:开发成本
   贷:其他应付款-预提公共配套设施费
             -预提出包工程
作者: sdmcljg    时间: 2013-4-14 09:44
会计预提成本一般在企业所得税清算前。会计上不是很需要或者说不是非计提不可。
入账凭证:合同复印件、工程验收证明(施工方、监理方、开发商签字)、入账审核表(说明预提成本说明、预算、工程、财务、经理签字)等,证明确实是工程施工尚未结算,无法列支成本。
借:开发成本-预提成本
贷:应付账款—***施工方
作者: 骆驼祥子    时间: 2013-4-16 15:29
很好,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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