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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会计与税法对预收房款的具体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沙梅梅    时间: 2009-5-18 08:44
标题: 会计与税法对预收房款的具体处理
会计上对于未开发完工的房屋做预收账款,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预收账款中,开发成本体现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中,对不对啊?在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年报中预收房款应该做不做在收入明细表中?谢谢
作者: 李科技    时间: 2009-5-18 09:24
不做收入处理,还在预收款中体现。
作者: zjgqyl2008    时间: 2009-5-18 09:33
2009新的31号文件规定,现在不存在预售收入了,只有销售收入,销售收入分未完工开发产品收入和已完工开发产品收入,而确认未完工开发产品收入的标准为鉴定预售合同(合同是指一切合同)如果没鉴的话这部份预收款可以不作为未完工开发产品收入,如果鉴了的话把这部份收入计入预计收入的调增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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