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温州售楼模式”是否合法 最高人民法院将进行司法审查(转贴) [打印本页]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9-5-12 12:33
标题: “温州售楼模式”是否合法 最高人民法院将进行司法审查(转贴)
“温州售楼模式”是否合法 最高人民法院将进行司法审查(转贴)

“温州售楼模式”是否合法 最高人民法院将进行司法审查

---售后包租等方式销售商铺引发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将进行司法审查


4月27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售楼纠纷案件。江苏一家房地产公司委托温州一家营销策划公司销售商铺,因为采取的“温州售楼模式”,引发纠纷不断,双方将官司打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长冯小光当庭指出,将对“温州售楼模式”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查。

温州章派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老板章云波,致力于温州模式和房地产营销策划研究,是章派“一代宗师”,曾被誉为“营销界最有魅力的人”。章云波与江苏常州一家房地产公司签订销售商铺合同后,采取售后包租、售后返租、带租约销售等方式销售商铺,后章云波与开发商发生纠纷,市场没有兴旺起来,“包租”、“返租”无望,400余名购房者集体上访,要求“温州模式”兑现承诺。

这种温州售楼模式由来已久。几年前,温州开发商就开始以定期向买受人返还购房款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或将开发的商铺、商品房等划分成小面积进行出售,随后与购买者签订返租合同,在一定期限内,由开发商以固定租金包租,回报率一般是每年8%、10%,甚至12%。该模式发源于温州,随即在全国推开,尤以江浙一带最为盛行。但这种售楼模式隐患重重,最大的风险是,谁来保证在动辄数十年的合同期内,承租商有足够的支付能力和信誉。这种担忧并非多余,许多购买者事后都发现开发商未付租金就拍屁股走人,形成无人支付返租款的结局。鉴于出现多起不良开发商和市场经营者卷走大量投资者房款的群体性事件,早在2001年4月,建设部就曾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明令禁止“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所谓返本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定期向买受人返还购房款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但在建设部的规定出台后,开发商暗地里采取温州模式售楼依旧屡禁不止,受高额回报率吸引的受害者仍然层出不穷。2005年8月,由商务部牵头,国务院法制办和中国城市网点建设管理联合会等共同发起的调查活动,主要内容之一就是产权商用物业的返租风险。2008年底,上海市政府再次发文叫停售后包租。

尤其在金融危机席卷全球、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变相的“售后包租”又屡屡成为房地产商炒作的概念。例如一种“先租后售”的售房方式,其本质就与售后包租没有区别。发生纠纷后,业主同样拿开发商没辙。

目前,采取“温州售楼模式”还只是一种违规行为,但是否违法,还没有明确界定。所以,最高法院将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韦洪乾、武青)
作者: 恋恋风尘    时间: 2009-5-12 12:50
我们公司也用了这模式,害了很多人呀
作者: 陆悟    时间: 2009-5-20 00:10
当潮水退去的时候才能发现谁在裸泳,这句话用在哪里都适合,真见鬼啦,呵呵呵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