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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08年没有收入,所得税年报中业务招待费和广告宣传费能否扣除? [打印本页]

作者: qinyongjin    时间: 2009-5-1 09:30
标题: 08年没有收入,所得税年报中业务招待费和广告宣传费能否扣除?
现在进行08年所得税申报工作,当年无实际收入,那么业务招待费和广告宣传费能否扣除,比例为多少?如果不能扣除,是否要进行纳税调整?急急急!!!
作者: 云中飞    时间: 2009-5-1 09:30
[ 网友50463 ] 缪司长:你好!房地产当年预售收入是否可以作为招待费、广告费的依据? [ 2009-04-24 09:56:45 ]
[ 缪慧频 ] 按照国税发[2009]31号文件规定,企业与客户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包括预售合同),应为企业销售收入的实现。企业取得销售收入前所发生的招待费、广告费应该累计,待企业取得销售收入年度起,按照税法规定计算招待费、广告费扣除比例。 [ 2009-04-24 09:56:45 ]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9-5-1 09:34
需要全部调整增加,不能扣除
作者: 云中飞    时间: 2009-5-1 10:52
阿呵,没有收入,所得税年报中业务招待费和广告宣传费就不能扣除。
作者: 天天书友    时间: 2009-5-1 11:47
共同学习了,谢谢
作者: 严肃    时间: 2009-5-1 11:48
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已记入管理费用的三费作纳税调增.
作者: 无忌    时间: 2009-5-1 13:46
[按照国税发[2009]31号文件规定,企业与客户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包括预售合同),应为企业销售收入的实现。企业取得销售收入前所发生的招待费、广告费应该累计,待企业取得销售收入年度起,按照税法规定计算招待费、广告费扣除比例。
作者: 渴望学习    时间: 2009-5-1 22:41
原帖由 无忌 于 2009-5-1 13:46 发表
[按照国税发[2009]31号文件规定,企业与客户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包括预售合同),应为企业销售收入的实现。企业取得销售收入前所发生的招待费、广告费应该累计,待企业取得销售收入年度起,按照税法规定计算招待费、 ...




请问,文件中的意思是不是说,预售收入可作为扣除基数????
作者: 威海本溪人    时间: 2009-5-4 12:14
税务局也有些不讲理,预售收入需要计提税金,但却不能用作计算招待费和广告费的基数.一件事,两个标准
作者: 幸福时光    时间: 2009-5-5 12:54
不能扣除,我都调增了
作者: 林月    时间: 2009-5-5 21:59
学习了............
作者: 孤芳自赏`    时间: 2009-5-6 10:34
税务局确实不讲理,预售收入需要交纳税金,但却不能作为计算招待费和广告费的基数.一件事,两个标准,我公司目前就是这种情况。
作者: 朱少华    时间: 2009-5-7 09:23
当然不能,是以收入为依据的
作者: 经适房    时间: 2009-5-8 22:21
不能扣除,我全部调增了,税务局说的
作者: liaoyanhong    时间: 2012-4-29 14:52
没有收入的情况下广告费和业务费在当期不能扣除,广告费可以在以年度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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