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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人求助 [打印本页]

作者: 叮当    时间: 2007-11-22 15:33
标题: 新人求助
大家好,我是新手,最近碰到一个头痛的问题想咨询各位,我公司目前想自建一幢大楼,当中有部分会有销售,考虑到没有产权,所以公司想以参建的方式,请问,收到钱时我该如何做帐,需要交税吗?或者另有什么方式做帐比较合理!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7-11-22 16:17
自建,参建。没有搞明白

能说具体一点吗
作者: 叮当    时间: 2007-11-23 08:42
就是说,我公司拿到一块土地,在规划申批时作为自建工程,产权证是属于公司的。大楼分单身公寓、商铺及办公楼,目前公司想拿出单身公寓、商铺来卖,由于这两块都没有产权证,不有作为销售。严格说公司只能作为出租的形式,开租赁发票,但是公司觉得这么做税太高,所以决定通过另一种途径做。就是想用集资的方式来造这幢大楼,所以我想问,以这作方式作帐的话,我下次收到的房款要怎么做帐,是不是跟房产公司销售那样收到房款时就需交税。或者还有没有更好的见议。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7-11-23 17:53
你们集资建房未经审批是违法的,这样做有很大的法律和税收风险

假设集资建房是合法的,那么纳税方式和房产公司销售纳税是一样的
作者: xiaofengcpa    时间: 2007-11-24 09:03
[quote]原帖由 叮当 于 2007-11-23 08:42 发表
就是说,我公司拿到一块土地,在规划申批时作为自建工程,产权证是属于公司的。大楼分单身公寓、商铺及办公楼,目前公司想拿出单身公寓、商铺来卖,由于这两块都没有产权证,不有作为销售。严格说公司只能作为出租的quote]
你说的意思,是这样的吧: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都是公司,因为规划立项应自建自办公大楼吧。但是实际有部分商铺和公寓要出售的,但是不能办理产权(因为规划自用所致),销售的只能是使用权。正常处理是:不能销售,因为不能办理产权,也无法结转相关成本,应做为出租处理,就不会存在税务及政策上的风险。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7-11-27 23:15
赞同xiaofengcpa的建议

只能作为出租,否则风险太大
作者: xblzhouyin    时间: 2013-9-4 09:11
银河飞雪 发表于 2007-11-27 23:15
赞同xiaofengcpa的建议

只能作为出租,否则风险太大

以投资性房地产处理吧,是不是更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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