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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投资、联营和合作建房的税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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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晋华
时间:
2009-4-22 10:08
标题:
关于投资、联营和合作建房的税收问题
最近看了一下这方面的帖子,通过学习个人理解如下,请给予指点。
1、一方出土地,另一方出资金,组成合营公司开发建房,建成以后各自分得开发产品自用,在这种情况下,除了房产税,其他税金不产生,如果分得开发产品对外转让,会涉及营业税和土增税,对吗?
2、一方以土地作价投资入股开发产品,分得开发产品自用,在这种情况下,以土地投资的一方在投资时会产生营业税,分得开发产品自用会产生房产税,对吗?
作者:
李晋华
时间:
2009-4-22 10:11
补充一下,在第二种情况里,投资时还会产生土增税。
作者:
blu_yu
时间:
2009-4-22 14:55
好像看到过联营的方案,是在哪篇纳税筹划文章上看到的!记得不是很清楚了!
作者:
雅依儿
时间:
2012-6-26 16:33
看到论坛一份资料上有
作者:
雅依儿
时间:
2012-6-27 09:26
搜索一下关键词在论坛查找以前的资料吧
作者:
朝晟
时间:
2012-6-28 09:19
正需要此方面的学习,感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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