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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出售自用的办公楼,需要交纳哪些税? [打印本页]

作者: 风月无边    时间: 2009-4-13 22:09
标题: 出售自用的办公楼,需要交纳哪些税?
问题:你好,我公司有一办公楼预出售,需要交纳哪些税,税率是多少,计税基数是什么?

  
作者: 风月无边    时间: 2009-4-13 22:09
  答复:流转税管理处:出售办公楼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税率为5%。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纳税人的计税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财产与行为税管理处:1、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出售办公楼应按办公楼销售合同金额缴纳“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内资公司出售办公楼应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分别乘以规定的税(费)率计算缴纳城建税[7%(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5%(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或1%(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教育费附加(3%)和地方教育附加(1%)。
 
作者: 帅帅    时间: 2009-4-14 14:16
我要看一看。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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